宿税稽公〔2021〕014号

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18 15:01访问次数: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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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采用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明细见附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刘恒

联系电话:84387651

附件:泗洪县恒鑫工贸有限公司.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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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1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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