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机构

发布时间:2021-09-27 14:18访问次数: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承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收服务工作;统筹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办税服务、权益保护等工作;完成上级交办或转办的其它事项。

第二税务分局

承担区级重点税源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区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等工作。

杭集税务分局

承担杭集镇、泰安镇、湾头镇、杭集高新技术开发区、广陵新城、信息产业基地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沙头税务分局

承担沙头镇、李典镇、头桥镇、汤汪乡、广陵经济开发区、食品工业园、商贸物流园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曲江税务分局

承担曲江街道、汶河街道、东关街道、文峰街道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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