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纳税人技术运维服务项目需求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时间:2021-09-03 13:14 |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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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述
为了方便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和享受纳税权利,结合智能咨询的应用、分流,需要引入对税收业务和技术都具有专业服务经验的外包运维服务单位,提供更加及时、周到的纳税服务。服务内容为纳税人与税务局信息交互所涉及的各类信息系统运维和培训、辅导服务,以及税务局端后台相关系统的运维支撑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项目实施地点: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指定地点。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纳税人技术运维服务项目,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6个方面:
1.纳税人端软件操作咨询辅导
⑴通用申报类:增值税、消费税、城建税(附加)、印花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车购税、环保税、资源税、社保费、非税收入等通用申报,提供相关涉税咨询、系统操作答疑、辅导。
⑵专用申报类: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房土税源信息维护等相关分项专用申报,提供相关涉税咨询、系统操作答疑、辅导。
⑶涉税数据采集类:对企业财务报表、新办企业套餐、自然人信息采集等涉税数据采集,提供相关涉税咨询、系统操作答疑、辅导。
⑷发票等相关凭证开具及缴销、缴税(费)凭证打印、减免税及退税申请、设立预登记、在线票证查验等其他网上办税类,提供相关涉税咨询、系统操作答疑、辅导。
⑸其他涉税相关信息的咨询和辅导。
2.纳税人端系统的支持服务
纳税人端应用系统的支持运维服务,涉及的系统包括但不限于:江苏省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税务APP、微办税等。对于其他本地开发或省局新增纳税人端使用的信息系统,要求能够经培训后可以接手该系统的服务工作。
3.涉及与纳税人信息交互相关信息系统的操作培训服务
纳税人端应用系统培训服务,协助税务局完成以下但不限于:新办企业培训、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房土两税、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环保税等各项专题技术操作培训,培训对象包括税务干部和纳税人。
4.涉税宣传服务,内容包括相关涉税热点问题的整理、编辑以及配合宣传和发布服务。
5.自助办税区纳税人办理相关的涉税事项技术服务支持。
6.作为税务局和纳税人之间的沟通桥梁,了解纳税人的实际需求;利用服务纳税人时获得的需求信息和数据,定期提供服务外包情况报告;同时根据税务局要求,提供专项问题分析报告,为税务局提高纳税服务水平,提供决策依据。
三、公示期
五个工作日
四、意见反馈方式
反馈联系人:
1.商务:黄正高 电话: 0512-68358438
邮箱:1792324528@qq.com
2.技术:杨杰 电话:0512-69829218
邮箱:100792481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