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条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1号)的规定,现将2021年8月认定的非正常户名单予以公告(名单详见附件)。
附件:非正常户认定明细(2021年8月).xlsx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盱眙县税务局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