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持续推进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落实

发布时间:2021-09-07 13:33访问次数:来源: 南通市通州区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感谢税务部门给了我们一次改正的机会,公司今后一定按时申报纳税。”近日,当被告知“首违不罚”后,江苏南通正场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财务人员刘建英一颗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

因企业办税人员工作疏忽,该公司其他税种都进行了按期申报,但忘记了印花税申报。“收到责令限改文书后,我真的很担心被税务行政处罚,幸好有‘首违不罚’这个政策,让我们由衷感受到了税务执法的温度。”刘建英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要求,对于首次发生清单中所列事项且危害后果轻微,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江苏南通市通州区税务局将“首违不罚”作为优化执法方式、深化征管改革的重要举措,积极运用说服教育、提示提醒、宣讲辅导等非强制性手段,不断增进税企互信,促进税法遵从,为市场主体发展赢得更多空间。

通州区东社镇盛龙包装制品厂今年6月份刚成立,由于新聘的财务人员对个人所得税业务不熟悉,没有按期申报。南通市通州区税务人员了解情况后,主动上门开展涉税业务辅导,帮助企业顺利进行了补申报。“免于处罚对我们新办企业来说意义非同一般,不仅是免了罚款,最重要的是不会因此影响纳税信用等级。”企业负责人王玉龙说。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围绕‘优化执法服务·办好惠民实事’主题,持续推进‘首违不罚’事项清单落实,充分回应纳税人、缴费人关切,促进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遵从度双提升,让税收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努力打造税收营商环境最佳体验区。”通州区税务局副局长杨贤琳表示。

(此文刊载于光明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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