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办税服务厅线下办税服务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1-09-08 15:26访问次数:来源: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根据扬州市经开区《关于恢复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及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线下业务办理的公告》精神,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广大纳税人和缴费人的涉税(费)业务办理需求,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经请示上级领导,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有序恢复线下办税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恢复线下业务办理

自2021年9月10日起,有序恢复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线下业务办理。

二、提倡线上业务办理

当前还处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为保障广大纳税人、缴费人的健康,建议您继续通过江苏省电子税务局、江苏税务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等线上渠道办理发票邮寄和税费业务。如在办理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解决(87885401)。

三、关于支持疫情防控有关税收事项

1. 因疫情影响逾期申报或逾期报送相关资料的纳税人,免予行政处罚,相关记录不纳入纳税信用评价。

2. 按规定补办延期申报手续并同时办理纳税申报,依法不加收税款滞纳金。

3. 因疫情影响需要办理延期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只需登录江苏省电子税务局即可办理。按规定需提交的所有银行存款账户对账单复印件,只需提供银行账户网银电子截屏、照片或电子账单。采取邮寄方式报送材料,因特殊情况暂无法加盖公章的,可先履行签字确认手续,待特殊情况消除后,再行补正。

4. 纳税人申请网上邮寄发票,可享受免费配送服务。

四、加强疫情防控

为全力做好税务窗口疫情防控,请进出人员配合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 全程佩戴口罩,进厅须扫描苏康码、扬城码。如遇大厅繁忙,请根据导税人员安排在厅外等候区有序等候。

2. 进入税务窗口区域后,自觉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距离,即办即走。

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同时也衷心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疫情当前,让我们一起努力,共同行动,全力做好联防联控,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2021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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