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宿城区税务局任免工作人员(2021年12月28日)

发布时间:2022-01-10 17:36访问次数: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宿城区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宿城区税务局决定:

佘勇臻同志任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宿城区税务局税源管理三股股长;

周媛媛同志任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宿城区税务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副主任;

臧丹丹同志任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宿城区税务局法制股副股长;

陈伟同志任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宿城区税务局法制股副股长;

王瑶同志任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宿城区税务局收入核算股副股长;

陈雯雯同志任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宿城区税务局税源管理一股副股长;

李辉同志任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宿城区税务局机关委员会副书记(党建工作股副股长);

张弛同志任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宿城区税务局委员会纪律检查组副组长(副股长级)。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