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滨海县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7 16:44 访问次数: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滨海县税务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滨海县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滨海县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要求,持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和载体,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加强,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充分保障。税务部门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升,纳税人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一)加强领导、细化任务,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筹推进。滨海县税务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明确工作职责,年初部署落实,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了解和把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并要求各股室高度重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职责流程,充实人员力量,确保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二)稳步推进、有序开展,加大力度持续推行执法公示。2021年通过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公示包括执法主体、人员、权和责任清单等基础信息,其中2021年公示行政许可6678条,公示一般程序行政处罚48条,无需公示的简易处罚2664条;全年开展执法公示情况督察4次,发现问题2条,已全部整改到位;涉及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诉讼案件1件(胜诉),我局严格按照行政诉讼的规定,梳理答辩内容,制作答辩状,依法依规收集证据依据,全面、准确、及时提供证据。

(三)丰富形式、提升管理,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以用市局外网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主要针对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重点公开税收政策法规和纳税管理情况。利用县网络发言人平台加强与纳税人沟通,做到纳税人提出一个问题,由负责股室解决一个,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网络渠道作用。充分利用新媒体等新形式的传播优势,进一步拓展海报张贴、微信公众号、短信平台等公开方式,将各种涉税通知、政策法规、办税资料第一时间主动公开,确保纳税人应知尽知。

(四)规范程序、严格考核,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落到实处。由办公室负责扎口工作,并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对公开的内容严格审核把关,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管理考核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指导、协调和督查力度,定期进行考核,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健全和完善申请受理、登记、办理、答复、审核、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严格按照规定时限、标准文本履行答复程序,依法依规、慎重稳妥地进行答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67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71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滨海县税务局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畅通信息公开渠道,提高信息公开处理质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还有待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还比较单一,在税收政策解读等纳税人普遍关心的政府信息公开上还要进一步加大力度,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2022年,滨海县税务局将按照上级要求,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造规范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不断提高滨海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我局2021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