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海安市税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0 14:48访问次数:来源: 海安市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海安市税务局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海安市税务局办公室(地址:海安市黄海大道中58号,邮编:226600,电话:0513-81850645)。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海安市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文件精神,严格按照要求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内容,畅通信息公开渠道,提高信息公开质量,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

(一)主动公开情况。按照条例规定,通过网站、公告栏等方式公开政府信息。严格按照网站管理要求和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及时更新各栏目内容,满足社会公众对相关信息的查询和使用。其中,通过网页频道发布欠税公告、非正常户公告、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委托代征、催报催缴等项目的公开信息共44条。通过行政执法专栏公开行政许可信息7060条,行政处罚信息2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收到依申请公开数0件,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不存在诉讼复议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根据要求,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职责,完善信息发布机制,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运转规范化。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平、公正、合法、便民的原则,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属性,核稿人、负责人、分管领导逐级逐关履行审核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全流程管理机制。

(四)平台建设情况。按照要求完善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修订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申请人可通过“依申请公开”提交申请。所有主动公开信息均按照信息发布流程在规定渠道及时发布,做到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及时、准确。

(五)监督保障情况。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组织绩效考核,相关指标分解落实到责任股室,严格落实执行责任部门、保密审查部门、网站管理部门多重审核考核制度,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06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海安市税务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部门之间公开信息传递的衔接性还不够,人员对政府信息处理的水平还不够。2022年,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把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间关、质量关,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本单位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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