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如皋市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0 16:56访问次数:来源: 如皋市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制度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国家税务总局如皋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如皋市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如皋市育贤路666号,邮编:226500,电话:0513-87535166,传真:0513-87535244)。

一、总体情况

(一)2021年公开工作要点贯彻落实情况

我局进一步落实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等“五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认真做到规范税务机构信息公开、严格依法保护纳税人缴费人等行政相对人信息、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深化税务机关权责清单公开。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主要是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机构概况:主要职能、领导简介、机构设置、联系方式;

2.通知公告:税务新闻、通知公告;

3.政策法规:税收法律法规、税收规范性文件;

4.纳税服务:纳税人权利义务、A级纳税人名单、涉税专业服务相关信息、办税地图、办税日历、办税指南;

5.行政执法: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公示、行政处罚决定和结果公示、非正常户公告、欠税公告、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公布)公告、委托代征公告;

6.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7.其他信息公开: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2021年,已公开定期定额户3356户次,非正常户927户次,欠税2456户次,催报催缴3784户次,委托代征1户次,通知公告2条,行政处罚417条,行政许可信息10008条。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共公布各类信息658条。

(三)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

落实维护人员、依申请公开处理专职人员,明确工作职责、任务要求。完善依申请公开相关制度,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受理1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已办结。

(四)加强政府信息资源规范化、标准化管理

结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面梳理政务运行公开事项,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清单。依据清单,结合税务基层单位实际,逐项确定公开标准,编制基层单位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试点)。健全保密审查制度,对外发布的信息对照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经过严格把关、严格监督、严格问责,本年度未发生政务信息公开涉密事件。

(五)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政府网站建设指引和考核要求,立足网站基本设置,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功能,完善信息发布机制,突出热点信息。

(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

加强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日常监督力度,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将制度细化分解到各单位、各部门,形成分工协作的责任机制。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管理,常态化监督检查,对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效果进行评估和监督。在系统内培训会上培训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确保全员知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00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1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1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1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0

1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好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尽全面,时效性有待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较单一;二是政务公开监督机制还不健全;三是干部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四是网站政务公开部分栏目建设仍不够完善,网站的综合服务水平还不够成熟,网站技术还需要提升。

2022年,我局将继续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制度、程序以及人才等方面取得新进展,迈上新台阶。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继续加强对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总体工作,一并抓好、落实好。

(二)规范形式,注重实效。依照国家法规和政策,建立科学合理、行之有效、具体明确、易于运行操作的运行体系,全面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实际,办实事、重实效。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各种监督,重视服务性和实效性。对在政务公开工作中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三)做好宣教,优化能力。要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水平,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树立良好的单位形象,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本单位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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