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1 09:05访问次数:来源: 开发区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方面。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开发区税务局公开办公室(地址:开发区惠仁路8号,邮编:226009,电话:0513-8919298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不断加强政策宣传解读,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切实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坚持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切实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持续增强广大纳税人和缴费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按照依法公开原则,充分利用税务网站、微信、短信、电子税务局、新闻媒体、QQ等渠道,及时推送国家税务总局相关政策公告,及时公开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等本单位动态信息,切实做到政策性法规长期公开,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动态性内容及时公开,年内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7条。其中,通过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公告栏等对纳税人、缴费人公示58条,通过南通市税务局网站“区县信息公开”子栏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局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要求,对申请人提出的公开申请及时答复。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未收取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使用全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做到公开事项适应“新条例”。汇总、梳理我局全年信息公开事项,全面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写工作,并在网站进行公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情况

充分发挥税务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主阵地作用,运用官方平台积极做好涉税信息公开、税企互动沟通。在办税服务厅设置导税台,及时解答纳税人遇到的各种涉税问题。通过电子显示屏、公告栏、宣传资料架,对纳税人公开税收政策和办税须知。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及时关注网上公开信息发布情况,提醒、督促、检查局内各部门政务公开执行情况,汇总各类公开信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认真落实上级工作部署,按照“新条例”新要求,对最新的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板块进行内容管理、制度规范等全面梳理,补充了各类公开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全面落实政务公开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负责部门抓落实”的工作体系,确保工作常态化,切实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工作原则,妥善处理保密与公开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三是加强对拟公开信息的审核,严格按照程序审批,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工作,遇到紧急事件,及时向上级报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31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4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有序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离广大纳税人、缴费人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的方式、渠道、时效、影响力等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三是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针对以上问题,下一步,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积极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宣传媒介,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发布方式,提升信息发布影响力。二是加大政策解读工作投入。大力推进重要政策解读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提高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可读性和权威性,加强重大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畅通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渠道。三是继续加大政务公开培训力度。举办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班,做好组织培训,提高公开队伍整体的专业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本单位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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