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张家港保税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4 15:50访问次数:来源: 张家港保税区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国家税务总局张家港保税区税务局在省局及地方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结合年初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全力推动全年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

2021年度国家税务总局张家港保税区税务局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各项制度,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积极回应舆论关切。全年在外网“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目发布信息2180条,在“保税区税务”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321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度国家税务总局张家港保税区税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申请公开方面进一步优化内部办理流程,规范公开流程,保持依申请公开渠道畅通,更好满足申请人的个性化合理需求。在制定各项制度过程中,由相关部门共同研究论证,进一步加强合法性审核,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针对张家港保税区税务局单位实际,全面梳理公开范围和内容,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和申请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核和办理流程,严格保密审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沟通机制,确保各类政府信息及时、规范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制定并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张家港保税区税务局网站管理暂行办法》,依托外网栏目频道,全面加强信息内容的发布管理,规范信息公开内容采编、审批及发布全流程,落实栏目内容第一责任人制度,强化分管领导及总审核岗的工作责任,充分保障纳税人、缴费人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各项权利。

(五)监督保障

对照政务公开绩效考核指标、张家港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面纳入本级考核考评范围,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在“学习兴税”平台开展的政务公开网络培训,进一步提升能力水平,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1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0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有:一是在政策发布渠道上较为单一;二是在规范性上还有不到位现象等。下一步着重从以下方面改进:一是听取意见,落实新政策内容,全面规范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审批流程,强化办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等;二是充分了解各类人员需求,进一步融合运用报刊、电视、网站和新媒体平台等线上线下渠道,创新形式,不断提升公众对税务信息的知晓度和获取信息的便利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规定,2021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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