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新沂市税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5 19:32访问次数:来源: 新沂市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我局编制了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主要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与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公布的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对报告内容有疑问的,可直接与国家税务总局新沂市税务局联系。通信地址:新沂市钟吾南路18号;邮编:221400;电话:0516-80325777。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我局紧密结合税务工作,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始终坚持以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监督为原则,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新闻媒体为载体,采取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向社会广泛公开。一是利用新闻媒体公开信息。利用报纸等新闻媒体传播范围广、速度快的优势,及时公开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政务事项,让群众知晓,方便群众监督。二是利用办税服务厅公开信息。每日在办税服务厅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各项税费业务通知公告,在大厅设立业务流程、办税指南等指示牌,在公告栏张贴各类税费信息的宣传二维码,2021年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十四类3万份。三是利用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门户网站公开信息。充分利用网站公开速度快、公众关注度高的特点,对重要政策及时主动公开。门户网站已成为社会公众了解税收政策、掌握税收法规的重要渠道。2021年我局发布欠税公告3836户次、发布认定2021年度非正常户632户等办税公开信息。四是不定期参与行风热线节目,局领导走进直播间接听热线、解答纳税人缴费人的疑问。五是通过电话平台进行信息公开。2021年共接听咨询电话20218次,接听率达到98.94%,主要内容为政策咨询、税法宣传、涉税通知、涉税公告等。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和流程管理,2021年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运用各类公开平台,利用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门户网站,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流程和制度,健全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以及审核、公示、听证等制度,提高了行政透明度,确保纳税人缴费人能第一时间获取最新税收政策资讯,使政府信息公开更加便民高效。

(四)政府信息管理

2021年,新沂市税务局围绕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要点,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目标,优化各部门责任考核目标,明确各单位的工作内容和责任,理顺各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统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处置、网站发布等工作。有效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监督保障情况

强化考核标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管理,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管理机制。定期对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果进行评估,实现长效管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

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98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新沂市税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主动公开时效性、公开形式等方面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2022年我局将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税收工作,切实履行政治责任,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不断强化公开创新意识。在继续利用现有的主动公开方式的基层上,挖掘更多公开渠道,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了解纳税人缴费人对税收政策、信息的需求,把纳税人缴费人最关注的痛点、难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最大限度满足公众获取政府信息需求。

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通过集中培训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公开业务能力,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素质和规范化水平。

三是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加强日常评估考核,提高公开质量强化创新意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对依申请事项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内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