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沭阳县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5 14:21访问次数: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沭阳县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根据上级税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国家税务总局沭阳县税务局依法依规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切实通过政务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相结合,及时、准确向社会公示公开政府信息,保障公民知情权和监督权,构建和谐征纳关系。

(一)及时做好主动公开。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强化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一是利用市局门户网站公开信息。加强网站建设,对个人所得税六项专项扣除规定、减税降费等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重要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二是利用纳税服务热线进行信息公开。加强12366、96888791热线咨询渠道的管理,2021年度,县局特服号共接听咨询电话21292个,接听率达到96.46%。三是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2021年我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1件,已按时办结,以办理工作促进了税收工作效能提升。

(二)依规落实依申请公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定公开范围、明确受理部门、规范办理流程,全面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承诺办理制度,实行首问责任制和限期办理制,做到有诺必履。2021年度,共接到1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网上申请,已按时办结。本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诉讼件。

(三)规范信息公开管理机制。完善工作领导机制,根据领导班子人员的变动,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把政务公开工作分解到有关单位和人员,强化“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责任到部门,落实到人头”的领导机制,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

(四)完善信息发布平台建设。构建起多层次、立体化的信息公开格局。积极与主流媒体及本地媒体开展合作,持续在各个媒体平台发布相关信息。2021年县局在中央电视台、中国税务报、新华日报、宿迁日报、沭阳发布等主流媒体及新媒体刊发稿件共计80余篇。

(五)建立健全监督保障体系。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县局绩效考核,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牵头,按月对县局各职能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督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确定徐春晓、卜舒舒两名同志为政务公开兼职人员,负责落实上级税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布置的政务公开任务,设立专门的政务公开办公室和政务公开电话,由专人接听、接待群众热线。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96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294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范围有待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规范性、标准化有待进一步加强。我局将着重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努力提升干部职工的信息公开意识,强化监督检查,努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沭阳县税务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沭阳县税务局

2022年1月2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