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时间:2022-01-26 10:09 | 来源: 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
2021年,太仓港经开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与上级党委局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与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不断完善工作制度,畅通公开渠道,有效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主动公开力度
2021年,区局立足实际加强信息公开力度,一是充分利用办税大厅,发挥阵地宣传作用,将最新税收公告、新政策通过宣传栏、易拉宝等向前来办税的纳税人、缴费人进行政策公开宣传,全年共制作税收宣传栏、易拉宝共12幅;二是发挥当地政府的宣传媒体作用,利用港区微信公众号和浮桥镇微信公众号,转发上级发布税收公告和相关政策,填补区局没有公众媒体的不足,全年共转发相关税收公告、政策23篇;三是主动组织安排税收宣传培训,由业务部门结合减税降费政策、个税、企业所得税汇缴等,通过“请进来、走出去”,有针对性的对纳税人和缴费人进行宣传、指导,提高公众对税法的知晓度,全年共进行相关辅导培训18场次;四是提高新闻公开力度,主动发布新闻动态27条,让纳税人及时知晓区局工作动态。
区局全年主动公开行政许可数量1938条,公开行政处罚数量659条,行政强制0条。
(二)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
区局始终坚持依法严格办理信息公开申请,2021年区局未收到纳税人的信息公开申请。
(三)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2021年,区局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工作分工及工作制度,为区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坚实保障。
(四)严格信息公开监督管理
区局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的要求程序落实好,各部门需要公开的信息,必需填报审批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局领导审批,再经保密委相关负责人审批后才能发布。不随意转发没有根据的税收政策,如要转发,也需经分管局领导同意,严防发生涉税舆情风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938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659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发布有关公告时还不够及时,不够全面,形式上不够丰富。在今后的工作中,区局将继续严格落实政务公开部署,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常态化运行,切实增强政务公开时效性和信息的准确性,让基层税务政务公开更加健全、透明并在阳光下运行,接受纳税人监督制约,不断增强工作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