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6 15:15访问次数: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在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和市局的正确领导下,将政府信息公开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着力强化主动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加强平台建设、发挥监督保障作用,全力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区局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一)落实主动公开。2021年以来,区局贯彻落实“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依托网上宿迁、税务局网页、宿迁税务微信公众号以及税收宣传月、12366纳服热线、大众媒体等各类有效途径不断加大公开力度,积极构建立体化政府信息公开网络。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加强各部门协作,会同业务部门共同研究论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程,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

(三)强化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严格执行审查程序,确保先审查后公开,防止保密审查与政府信息公开发布脱节;规范账号管理,及时更新内部人员变动等原因的账号调整,定期开展内外网站自查整改工作。

(四)抓实平台建设。围绕年度重点工作、民生实事项目、最新税收政策等内容,累计在光明网、经济参考网、新华日报、交汇点以及“宿迁税务”“国家税务总局”公众号等不同类别的平台开展新闻宣传报道43篇次,较好地丰富和加强了政务公开的平台建设。

(五)完善监督保障。主动公开政务公开、纳税咨询、涉税举报、纪检监察等政务联系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全局绩效考评指标,严格进行考评;加强督促指导、定期督查通报,确保区局政务公开工作依法依规、规范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政务公开内容还不够具体。税务部门政务公开内容目前较为偏重结果性的公示,缺乏事前、事中等过程性的公开。区局将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重点领域目录设置、对纳税人、缴费人普遍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做到有效及时公开,突出重点,切实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二)政务公开队伍还不够完善。目前区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数量较少、专业化水平不够。下一步区局将加大对政务公开专业人员的培养、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进而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定期组织政务公开业务专项培训、开展业务研讨,在适度扩大人员规模的基础上,提高专业人才素质,优化人才队伍。

(三)政务公开公众参与度还不够广。政务公开网站目前的阅读量不够高,公众参与度较低。下一步,区局将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数据共享、协同合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宽度和广度,让公众更大程度参与决策解读和社会治理,加强回应,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高纳税人、缴费人参与和监督的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2022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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