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7 16:35访问次数:来源: 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市税务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我局编制了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该报告主要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五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公布的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网站(http://jiangsu.chinatax.gov.cn)查询。我们还公开了网上咨询的联系地址和方式,注明对报告内容有疑问的,可直接与国家税务总局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办公室联系。通信地址:徐州市铜山区珠江东路11号科技创业服务中心;邮编:221116;电话:0516-83535386。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和铜山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高新区税务局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和公众期盼,以保障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目标,坚持信息公开常态化,创新信息公开形式,规范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加强与社会公众的交流互动,信息公开工作实效明显提升。

(一)主动公开

2021年我局结合地区实际,以方便群众办税、便于群众监督为原则,采取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向社会广泛公开:一是重视12345工单处理。转办12345工单共8件,均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纳税人满意度较高。二是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公开信息。在办税服务厅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各项涉税业务的通知公告104条,每个申报期后及时在公告栏张贴公开信息。三是利用新闻媒体、微信群、QQ群等新媒体渠道公开了96条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涉税信息。不定期参与行风热线节目,区局领导亲自带队组织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走进直播间接听热线、解答纳税人疑问。四是加强短信平台管理。2021年我局通过短信平台共发送涉税公开短信66项共计175000余条信息,使短信平台成为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之间沟通的重要渠道。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1年,我局始终加强组织领导,组建政策解读专家队伍和工作团队,强化政府信息管理与服务,做到计划缜密、措施得力、落实到位,明确各单位的工作内容和责任,理顺各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统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及网站发布等工作,有效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我局不断完善公开机制,畅通公开流程,按照上级局及铜山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及时维护信息公开平台。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流程和制度,健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以及审核、公示、听证等制度,提高行政透明度,确保纳税人能第一时间获取最新税收政策资讯,使政府信息公开更加便民高效。

(五)监督保障

我局不断强化监督管理,严格考核标准,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管理,加大分值权重,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果进行评估,坚持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与惩治和预防腐败、与行风作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实现长效管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9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0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1年,虽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公开的形式、公开的时效性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公开促进纳税服务、规范执法和廉政建设的作用还有提升空间。在接下来的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税务部门公信力,更好地发挥信息公开对建设法治、服务、责任、和谐、效能、廉洁税务机关的促进作用。

六、其它需要报告的情况

2021年我局没有对依申请事项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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