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吴江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7 09:13访问次数:来源: 苏州市吴江区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2021年,吴江区税务局在苏州市税务局、吴江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强化责任落实,积极履行公开义务,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加强本部门本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一、总体情况

(一)强化信息公开,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围绕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减税降费等重要决策部署,聚焦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及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税收惠民办实事 深化改革开新局”主题,开启税收宣传月系列活动,定期举办税法宣传进校园活动,聚焦企业个性化需求开展企业座谈会,强化政策推广,推动税法普法;强化法制建设信息公开,全面梳理本单位职责事项,及时发布权力和责任清单,加强依法行政结果信息公开,做好欠税公告、双随机一公开等信息公开;强化权力配置信息公开,及时做好本单位领导职责及分工、机构设置等信息的维护。

(二)强化服务理念,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化标准化工作,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强化与申请人的沟通交流,严格按照规定时限、标准文本格式履行答复程序,切实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

(三)强化平台支撑,推动公开渠道多维覆盖。充分运用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重点发布与纳税人利益相关的税收政策信息及税务热点讯息;建设政务新媒体矩阵,强化“吴江税务”微信公众号的有效运维,全面宣传税收新政,方便公众掌上轻松获取税务信息;运用12366税务热线咨询、税务QQ群等平台,实时解答纳税人的涉税疑问;依托各办税服务厅,制发政策宣传手册和易拉宝,强化税收政策宣传辅导。

(四)强化信息管理,推进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善信息发布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及具体工作机制,严格遵守“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抓好政府信息公开;严格信息发布审核流程,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工作要求,加强对发布信息的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健全快速回应机制,及时处理、有效解决各类舆情信息,及时处理“吴江税务”微信公众号的留言答复。

(五)严格监督管理,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严格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将政务公开纳入本单位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检查、指导和监督力度,定期开展工作考评;强化政民互动,面向社会开展“政府开放日”、意见征集活动,充分汲取社会大众意见,不断完善税务工作;健全人才培养机制,开展政务公开专题培训,提升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办事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63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08

行政强制

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平稳,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着一些有待改进之处:一方面信息公开的方式、手段需要进一步创新,另一方面处理信息公开申请的技能有待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本单位将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创新公开形式,精准聚焦纳税人缴费人实际需求,探索运用图文、视频等通俗易懂的形式强化信息公开;二是加强教育培训,尤其是对依申请公开有关规定的传达和解读,切实提升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和处理能力;三是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信息发布内容、形式及程序,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办理、答复等各环节的工作流程,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在办理2021年度信息公开申请中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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