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7 10:45 访问次数: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江苏省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理顺整合、强化制度的基础上,以履行税收职能为中心,在全面落实、完善提升上下功夫,积极完成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抓牢抓实重点任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在主动公开方面。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信息公开,坚持横向互动、纵向联动,开展全局化、立体式主动公开。一是继续发挥主要平台信息公开主导作用。筑牢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全年发布信息总量15000余条,其中信息公开版块7400余条。“江苏税务”微信公众号立足宣传发布、政策解读、办税辅导,制作发布1000余篇推文,全年阅读量达 600万次。全面大力推广“江苏税务”APP,企业、个体用户平均覆盖率近95%。全面优化整合江苏电子税务局应用,累计覆盖企业和自然人用户1000万户,推送税费优惠政策65批(次)、4845万件(次)。二是继续发挥传统媒体税费政策宣传作用。紧盯政策发布热点、聚焦办好惠民实事、突出改革发展主线,推出政策宣传解读系列,全系统累计在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刊发播发新闻稿件2200余篇(次)。三是继续发挥纳税服务培训辅导作用。结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制造业缓税、疫情防控优惠等各类热点政策,主动甄别适用对象,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全系统制作各类动漫视频、宣传长图等线上宣传辅导产品800余个,开展线上培训7000余场、线下培训1000余场,通过12366征纳沟通平台推送消息10000余条、12826万户次。

(二)在信息公开申请方面。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规程,及时全面、合规合法地办理依申请公开回复,提高办理质量,防范负面风险。全年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1件,接答回应公开申请电话咨询200余次。

(三)在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完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健全公开栏目设置。开展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修订,提出合理化建议方案。开发上线江苏税务APP,统筹网站、新媒体管理,合理利用社会资源媒介开展信息发布、社会互动和舆论引导。

(四)在信息公开管理方面。制定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对全年信息公开工作做出部署安排。完善涉税信息对外发布及舆情管理工作机制,规范信息发布流程,明确信息发布审核职责。

(五)在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方面。实行政务公开专项工作办理单制度,督办重要工作任务。调整修改政务公开绩效考评办法,聚焦重点重要事项,实施互动互查、督查考评,以严格考评促进信息公开质量提升。开展政务公开专岗人员培训,组织全系统政务公开相关岗位4000余人网络学习,提高培训层次,扩大培训范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1

5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17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1

0

0

0

0

0

2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6

0

0

0

0

0

6

(七)总计

21

0

0

0

0

0

2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1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个别栏目设置不够规范,部分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税收政策解读形式有待丰富等。目前,我局正在统筹梳理问题、分析原因,明确参与评估的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未参与评估的单位自行对照查找问题并组织整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全系统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由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工作职责牵头组织实施,阶段性任务基本完成,长期性任务持续组织实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