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7 15:32 |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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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苏州市税务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公开方式,加大公开力度,增强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税务部门行政行为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升,纳税人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主动公开力度
全年在中央级主流媒体刊发税收宣传稿件200余篇(次),稿件数量和质量同比去年均有显著提升。全年累计审核发布外网信息3800余篇。苏州税务微信公众号累计推送视频、图文消息300余篇,其中被总局、省局选用36篇,累计阅读量超170万次。推进普法宣传,将普法短视频投放地铁等公共交通宣传,广告效应覆盖2100万人次;依托微信公众号开展税收知识有奖问答活动,8.4万余人次参与问答。
(二)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
深入落实税务总局《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切实转变观念,强化服务理念,进一步优化内部办理流程,提高答复质量,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市局机关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4件次,均按期办结。
(三)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负责部门工作职责,指定专人负责经办具体事项。建立保密审查和法制审核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对发布的政务信息进行审核把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答复工作有序展开。
(四)严格信息公开监督管理
严格履行本级机关职能和组织下级机关工作督导,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形成规范配套的县级局信息公开目录,实现县级局网站公开发布信息目录化管理。严格实施信息公开绩效考评,评估所属县级局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指南和年报情况,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工作落实。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力度,在全系统条线培训中邀请有关专家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授课,参与70余人次;组织参加总局政务公开网络培训,参与380余人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当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热点、焦点事项,市局要求各基层单位收到申请后及时上报备案,加强对基层单位的业务指导,并主动向上级单位请示沟通,使各类申请事项得到规范处置。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围绕实现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和日常化的工作目标,积极采取措施加大政务公开工作的统筹整合力度,全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全年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