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天宁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8 09:23访问次数:来源: 天宁区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天宁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天宁区税务局)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天宁区税务局进一步贯彻《条例》精神,严格落实常州市税务局和天宁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不断提高税务工作的透明度,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按时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税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内容,全年通过门户网站等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机构概况4条、工作动态13条、非正常户公告2条、欠税公告3条、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公示13条、委托代征公告3条,公示行政许可6503条、行政处罚3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依申请公开处理机制,规范来电和信件处置,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2021年,天宁区税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规章学习,规范信息审查和法制审核,增强税务干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意识和法治意识。按照上级部门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维护,安排专人做好管理工作,规范信息发布,做到及时更新,确保检测到位,全年无错链、死链现象。

(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立足常州税务外部网站天宁区局信息公开平台,发挥平台优势,强化日常维护,及时做好法定公开栏目信息发布;充分运用办税服务厅,定期在展示屏和公告栏发布政府信息;提高政务热线电话接听率,及时解答纳税人及社会公众提问;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推广应用“征纳沟通平台”,精心打造“税法直播间”,开展税收公益课堂讲座、纳税人之家活动,广泛发放辅导材料,精准推送政策信息。

(五)强化监督保障

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办公室及各职能部门责任;优化绩效考评指标,将相关指标分解落实到责任部门,对未按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进行绩效扣分。此外,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工作,虚心听取有关意见建议并及时改进,全年未收到相关投诉和举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50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7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天宁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部门主动公开意识不够到位,二是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有待加强。针对以上问题,天宁区税务局积极研究改进对策,力求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考核力度,进一步完善绩效考评标准,增加相关个人绩效指标;二是配强人员力量,着重培养管理,发挥其带动作用;三是做好业务培训,利用学习兴税等平台政务公开课程,定期开展专题培训,持续提高专业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局2021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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