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委托代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4号),现将2021年12月签订的委托代征协议(详见附件)予以公告。
附件:委托代征协议信息.xls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苏州市虎丘区)税务局
2022年0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