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局: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物业服务项目需求

发布时间:2022-10-17 10:09访问次数:来源: 丹阳市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一、项目情况介绍

(一)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办公大楼位于丹阳市开发区中山路215号,总建筑面积为12111.68平方米,其中主楼7层,地下室1层,拟聘物业人员8名(新增1名会场专职服务员),保安人员5名。

(二)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公楼位于丹阳市云阳街道南环路82号,总建筑面积为6167平方米,其中主楼7层,地下室1层;拟聘物业人员4名,保安人员5名。

(三)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办公楼位于丹阳市金陵西路193号,总建筑面积为6661平方米,其中主楼8层。拟聘物业人员2名,保安人员3名。

(四)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机关食堂及12个基层分局食堂后勤服务。拟聘后勤服务人员36名。

(五)劳务派遣人员(16人)后勤服务外包。

注:现场具体情况自行踏勘,最终数据以实际为准。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应具有的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方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与本次采购项目相适应能力的独立法人; 

2.投标方必须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有关资质;

3.投标方必须出具近两个月内企业当地检察院开具的《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记录者方可准入。

三、物业服务项目内容、范围及要求

(一)物业服务项目主要内容

1.环境保洁范围

(1)办公楼各楼层的楼梯、电梯、卫生间、茶水间、回廊走道、大厅、玻璃墙面、窗户、内部职工浴室等公共区域;5楼所有局领导办公室;楼内所有会议室、接待室、活动室、阅览室、荣誉室、休息室、棋牌室等公共房间;

(2)院内道路、停车场(位)、绿化地域等;

(3)大楼保洁垃圾的收集、清运。

2.会议接待服务:办公大楼内所有会议室、接待室及各类活动室的接待与会议服务工作。

3.水电及设备设施日常管理:包括供水、供电、照明、电梯、消防及其它设备设施的日常管理,发现故障和问题及时报修,配合业主做好大楼节水节电管理工作。

4.报刊、杂志、信件的收发、配送及邮寄。

5.物业档案管理。

6.采购方交办的其它与物业相关的临时性工作。

(二)物业服务项目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大专或大专以上学历、持有助理物业管理师及以上从业资格证书,具有5年以上物业管理经验,丹阳本地优先录取。项目经理40(含)周岁以下,其他人员50(含)周岁以下。

会场专职服务员要求女同志,年龄30-40(含)周岁,品貌端庄,政治素质优,有酒店工作经验者优先。

2.中标方必须保证所录用人员无刑事犯罪记录,所有录取人员必须经业主同意方可入职,投标人必须确保所有人员合法用工。

3.中标方所录用服务人员必须100%经过岗前培训合格才能上岗,上岗时佩戴统一标志,按需求穿戴统一制服,仪容仪表规范整齐。

4.中标方所录用服务人员应身体健康、品行良好,能胜任本职工作,无任何刑事犯罪记录。

5.中标方所录用服务人员在工作期间要接受业主的领导和监督,遵守业主的有关规章制度,完成业主交办的其它一些临时工作。

6.服务人员必须专职为业主服务,不得兼职;如需人员调整,须及时上报业主,经业主同意认可后方可调整。

7.为进一步提高物业管理水平,中标方所录用服务人员还需进行相应的礼仪培训。除中标方对服务人员的培训外,还需接受业主对服务人员进行的集中培训。

(三)物业服务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

1.室内公共区域保洁内容及要求

(1)楼道地面、楼梯每日拖洗二次,楼梯扶手每日擦洗1次;巡回保洁,无积灰、污迹、垃圾、水。

(2)开关盒、表箱盖:2米以下每日擦抹一次;2米以上每周一次,无灰尘、污迹。

(3)扶手、门:每日擦抹一次,无灰尘、污迹。

(4)天花板、公共楼道灯、会议室和活动室吊灯:每季除尘一次,无明显积灰、无虫网。

(5)玻璃:每季清洁一次,无明显积灰、污迹。(含所有窗户玻璃)       

(6)卫生间每天早晚各拖洗一次,保持地面清洁、无杂物、无积水、无毛发、无异味、便池、水池下水道要畅通。墙面四周及阴角做到无水迹、无蜘蛛网;镜子及金属部分:应保持干净,无浮尘、污渍、手印、水迹、无锈斑;天花板上无污渍、无漏水或有小水泡等现象,保持干净、清洁,完好无损;配备卷纸、洗手液,每日检查,发现用完及时补充。瓷砖:2米以下每日擦抹一次;2米以上每月清洁一次,无明显积灰、水渍。

(7)办公大楼会议室每天至少拖洗一次,保持地面清洁、无杂物;如有会议召开,在会议结束后半小时内清扫完毕,保持地面、桌面、台面清洁、无杂物。

(8)办公大楼每月必须进行一次彻底大扫除。

2.室外公共区域保洁内容及要求

(1)道路地面、门窗、遮雨棚顶(视线所到之处):每日清扫一次,并巡回保洁,无明显暴露垃圾、卫生死角;院内硬化地面无痰渍、污渍。广场、停车场等每日清扫2次、电梯厅、共用大厅每日拖洗1次、路灯、楼道灯每月清洁1次。及时清除道路积水、积雪。

(2)花坛:每天擦抹一次,无积灰、无垃圾、无污迹。

(3)垃圾收集:对垃圾每天进行分类、清除、外运,做到垃圾日产日清,保持垃圾全部进垃圾箱,保持箱外无垃圾。

(4)垃圾桶(箱):对垃圾箱(桶)每天清刷,做到箱(桶)体清洁无污迹、无异味、无损坏。

(5)旋转大门:每天擦拭一次,无灰尘、无污迹。

(6)窨井(含集水井)每半年清理一次,内壁无粘附物、井底无沉淀物。

(7)明沟:每周清扫一次,无明显垃圾,无堵塞。

(8)消毒灭害:窨井、明沟、垃圾房喷洒药水,每季一次(6、7、8、9月每月喷洒一次),每年灭鼠、灭蟑螂三次,无明显蚊蝇滋生地、鼠迹。   

(9)车库、楼梯、不锈钢扶手,每日清洗一次,无积灰、污迹、垃圾。

(10)可上去的屋顶和雨水沟不定期清扫,要求无积水、无垃圾。

3.公共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内容及要求

(1)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应由专业部门负责维修保养的除外)。

(2)有完整的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

(3)建立公用设施设备档案(设备台帐),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维修、保养等记录齐全。

(4)设施设备标志齐全、规范,责任人明确;操作维护人员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5)对公用设施设备定期组织巡查,做好巡查记录。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时编制维修、更新改造计划向业主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的决定,组织维修或者更新改造。

(6)载人电梯24小时正常运行(正常维修除外)。

(7)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

(8)设备房保持整洁、通风,无跑、冒、滴、漏和鼠害现象。

(9)道路平整,主要道路及停车场交通标志齐全、规范。

(10)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95%。

(11)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设备故障有应急方案。

(12)水管、水龙头:保证水管、水龙头的正常使用,无滴漏现象。

(13)饮水热水器每月清洗一次。

4.保安服务主要内容、范围和服务质量要求

(1)保安人员以中青年为主,身体健康,仪表端庄,精力充沛,工作认真负责并定期接受培训;

(2)能处理和应付甲方公共秩序维护工作,能正确使用各类消防器械和设备,能够熟悉、掌握各类刑事、治安案件和各类灾害事故的应急预案;

(3)上岗时佩戴统一标志,保安按需求穿戴统一制服,佩戴规范,仪容仪表规范整齐。

(4)文明执勤,训练有素,言语规范,认真负责。

(5)保安实行24小时值班看守,每班不得少于2人,夜间必须每小时巡视一次,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甲方,确保甲方所有设施的安全。

(6)有详细完整的交接班记录。

(7)门岗执勤保安应禁止无关车辆进入甲方场地,确需进入的应指挥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停放整齐美观。禁止无关人员(产品推销及收购废品等闲杂人员)进入。

(8)保持值班室环境整洁,大门口环境整洁、有序、道路通畅。

(9)工作人员下班后关闭大门,对办公室门窗及楼道窗户关闭情况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关闭各楼道内不必要的电灯。按时开启、关闭报警及其他有关设施。

(10)消防设施完好无损,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11)监控设备保持24小时开通,并保持完整的监控记录,每天定期检查,做好记录。

(12)接到火警、警情等应急响应时必须3分钟内到达现场,并报甲方领导与警方,协助采取有关措施。

(13)保安员在工作期间要接受甲方的领导和监督,遵守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和《保安人员纪律》。

5.食堂后勤服务主要内容、范围及要求

(1)食堂后勤服务。包括食堂厨房、餐厅卫生打扫、早中餐制作、餐具清洗和值班等。

(2)服务要求。所有食堂后勤服务人员工作态度要端正,要敬业尽职,热心为干部职工做好后勤服务;讲究个人品德和职业道德,胜任本岗位工作标准要求,并积极完成分局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3)人员配备要求:机关食堂及基层分局食堂后勤服务人员共36人。

6.劳务派遣人员后勤服务外包管理内容及要求

(1)机关及基层分局16名劳务派遣人员后勤服务外包。

(2)16名劳务派遣人员由中标方统一管理并发放工资。

7.物业服务应达到的各项指标

(1)杜绝火灾责任事故,杜绝刑事案件;

(2)环境卫生、清洁率达99%;

(3)智能化系统运行正常率100%;

(4)零修、报修及时率100%,返修率小于1%;

(5)服务有效投诉少于1%,处理率100%;

(6)满意率95%以上。

8.其他要求说明

(1)采购方提供中标方管理办公用房、仓库用房,在服务期限内提供给中标人免费使用。提供公用水电(包括空调、清洁卫生、生活等各类用水;中标人办公等各类用电)费用由业主承担。中标方提供物业项目必需的办公电脑、考勤设备和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和耗材;中标方自行负责桌椅等办公家私和员工更衣柜。

(2)中标方的各岗位员工要统一服装,并由中标人负责配备和洗涤。

(3)中标方按设定配足人员,不得岗位缺人,事事有人完成。保证正常的工作流程和秩序。

(4)中标方的各岗位服务人员要服从业主管理,执行业主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无脱岗脱位,随叫随到。

(5)中标方按要求定期进行人员培训、检查、考核。制定考核细则,有检查巡视及考核奖惩记录,内部发生纠纷及时解决。

(6)中标方的各岗位员工要主动热情服务,文明用语,礼貌待人,不得与人争吵,无投诉。

(7)中标方的各岗位员工要按时按量完成任务,工作认真负责,无推诿拖拉现象。操作细心,爱护公物,不得损害公物及设施设备,不得私自变卖废旧物品。注意节约用电用水,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8)中标方的各岗位员工要遵守操作规范,确保人身安全,消除安全隐患,积极配合业主工作,及时完成采购方交给的临时性工作及任务。

(9)未经采购方同意,中标方不得在合同期限内将本项目的管理权转包或发包。

(10)中标方须严格按照标准化的操作程序、完善的培训体系和质量控制体系完成本项目服务,以保证整个服务系统安全、高效、有序和有计划地运转。

(11) 中标方有责任配合业主接受上级领导部门的监督、检查,提供必需的资料。

(12)中标方自行负责其招聘员工的一切工资、福利;如发生工伤、疾病乃至死亡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中标方全部负责;中标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因中标方违反《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而造成业主的连带责任和损失全部由投标方承担。

(13)采购方不接受中标方任何因遗漏报价而发生的费用追加,因投标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而造成院方的连带责任和损失全部由中标方承担。

(14)采购方如有上级部门检查、火警、水管爆裂、台风袭击等突发情况,中标方必须根据业主要求进行突击性服务。

四、物业服务项目时间及费用

(一)服务时间:原则上为1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服务期间,采购方如遇到机构调整、政策变化、上级明文规定和中标单位发生严重违约行为等无法正常履行合同时,可单方面终止合同。

(二)服务费用全年    万元,按合同约定每月初与中标方结算上月物业服务费用。凭中标方按规定开具的规范、合法票据结算单支付并入账。

(三)用于物业管理服务操作实施时所用水电费、低值易耗品、清洁用品、用具、设备器材以及大件维修费用等由采购方承担。

五、工作时间

保安值班人员要求24小时在岗,其他物业服务人员工作时间原则上与采购方同步。如遇抗台、抗震、洪涝灾害等特殊情况,服从采购方统一安排。

六、检查与考核

(一)中标单位应制订具体的质量保证措施及质量保证和相关服务承诺。成交人所有的工作除应按成交人的内部流程实施外,还应接受采购方或第三方的随时检查。

(二)如因服务质量未达到目标,采购方有权要求其整改,同时成交人应承担责任和经济赔偿(扣款或终止合同)。

(三)采购人定期和不定期地对中标方管理服务进行检查和抽查,检查记录和整改时限反馈成交人。并每月对相应内容的检查结果进行考核。

七、其他事项

(一)采购人不提供后勤服务人员住宿(值班人员除外),仅提供工作日在岗物业服务人员的早、中餐,物业服务人员餐费由采购方按规定和标准统一收取。

(二)中标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支付人员工资以及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险费。如由此引起的一切纠纷由中标方自行负责。

(三)所有物业服务人员必须遵守工作管理与考核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并严格执行采购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采购方的监督、管理,维护采购方的利益。

(四)采购方在遇到应急突发事件时,有直接管理、设置和调整所有后勤服务人员岗位的权力;平时有权要求中标方及时更换不服从管理、违纪或其他原因不适合继续在采购方工作的人员。

(五)物业服务人员在服务期间的一切伤害责任,均与采购方无关。

(六)中标方应加强人员的法纪教育和管理,禁止在岗从事其他工作,并列入考核。

(七)中标方为采购方提供的所有物业服务人员应具有良好素养和上岗资质,政治清白,无不良记录及嗜好,爱岗敬业、工作勤快,礼貌待人、和蔼处事,相貌端正、着装统一,身材适中、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八)如果发生因中标方工作失职造成消防事故、失窃事件或其他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均由中标方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联系人:贺勤峰  电话:13952955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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