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24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11-15 10:54访问次数: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吴晓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减免受疫情影响的酒店等服务业税费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和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反映“新冠疫情发生以来的两年多时间,酒店等服务业领域受冲击最大。”为此,从减免服务业增值税减免抵扣政策、扩大"六税两费"适用范围、进一步减免酒店等用房租金等方面提出建议。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对该提案高度重视,积极对接市国资委、市财政局会办,梳理相关政策、措施以及目前实施情况,现回复如下。

针对其中的建议,我们采纳了3条、落实了3条,具体情况如下:

1.落实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2022年3月3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延续实施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至2022年12月31日。对此,市税务局积极开展政策宣传,让更多的服务行业纳税人懂政策、会申报、享优惠,2022年1-7月累计抵减增值税1.07亿元,惠及纳税人536户。

2.扩大“六税两费”适用范围。2022年3月1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其中包括把适用范围扩大到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此政策在更大程度上有效缓解酒店等行业的经营压力。市税务局通过“定向指导、靶向宣传、导向落实”三项举措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应享尽享,误缴税款做到应退尽退。2022年1-7月,全市累计免、抵、退“六税两费”2.1亿元,惠及纳税人7.1万户。

3.疫情以来,全市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助企纾困政策。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积极开展助企纾困,大力推动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疫情期间房租减免工作,稳定经济社会发展。2020年印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中房租减免事项的通知》、2021年印发《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减免房屋租金的通知》,2022年3月印发《关于减免2022年国有房屋租金操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关于扩大2022年国有房屋租金减免范围的补充通知》,对于承租国有企业(包括全资、控股和实际控制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屋,以及供销、工会、人防等行业房产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22年3月—5月租金全免,累计减免3个月租金;房屋所在区域被列为中高风险地区的,在3月—5月租金全免基础上,再顺延或当月起追加减免3个月租金,累计减免6个月租金。减免期到2022年12月31日止。

目前全市范围内国有房屋租金减免事项正在稳妥推进,2022年1-7月,共减免房屋租金5138.15万元,惠及服务业小微企业481户、个体工商户1294户。

    

 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

                                      2022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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