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海门区税务局委托代征公告
2022年第1期

发布时间:2022-11-20 08:44 访问次数: 来源:海门区税务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委托代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4号)第十一条规定,下列代征人与税务机关签订委托代征协议,现将代征人的代征资格和《委托代征协议书》中的内容予以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海门区税务局委托代征2022年第1期公告清单.xls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海门区税务局

2022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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