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送达公告(盐税一稽公告〔2022〕9号)
发布时间:2022-11-23 10:42 |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根据《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21年第54号)第八条等规定,我局拟对本公告列明单位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由于采取直接送达等方式无法向列明单位送达本局《税务事项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2002〕第362号)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现予公告送达。
请本公告列明单位于30日内来我局领取税务文书。上述税务文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地址:江苏省盐城市新都东路9号。
序号 | 纳税人名称 | 税务事项通知书文号 | 联系人员 | 联系电话 |
1 | 盐城硕勋纺织有限公司 | 盐税一稽通〔2022〕11-1号 | 陈谨、陈悦 | 0515-88355560 |
特此公告。
附件:盐城硕勋纺织有限公司税务事项告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题告知适用).docx
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2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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