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金湖县税务局所属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01 14:29 |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金湖县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受国家税务总局金湖县税务局委托,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国家税务总局金湖县税务局所属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招标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金湖县税务局所属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说明
1、因本项目为各维修单项报价,故不设定总价最高限价。各单项最高限价参考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和原厂配件指导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废标处理。
2、项目简要说明:拟对金湖县税务局所属车辆日常维修保养服务进行采购。详见第五章项目需求。
3、合同履行期限:1年,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4、付款方式:每季度据实结算一次。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六项规定。
2、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磋商。
3、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磋商供应商提供下列之一: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要求)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
(2)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和受托人有效身份证。
5、供应商必须具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二类以上汽车维修许可证或备案证明。
供应商资格要求以询价文件第六章第五条资质审查时供应商必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为准。
四、磋商文件发布信息
本项目在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网站上公开发布。(https://jiangsu.chinatax.gov.cn/col/col8786/index.html)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
如果供应商确认参与本项目询价的,请将询价确认函的电子扫描件(加盖单位红章)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朱月亮、邮箱:790142480@qq.com、电话:051786985515。
注:如果供应商未按要求填写供应商参与询价确认函,在询价文件发布期间如询价文件有所更正或修改而代理机构因没有收到确认函以及所留联系方式无法通知到供应商的,其责任由各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在有效时间内未至代理公司报名确认参与本项目磋商,开标前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并原封退回。
询价文件每份200元,售后不退。
获取方式:供应商按上述要求递交了“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后由代理公司通过邮箱发送至供应商递交“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的邮箱。
六、磋商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磋商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3日上午11:00;
说明:近期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减少人员流动,避免人员聚集,建议金湖县内企业可以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的形式将密封响应文件递交(邮寄)至代理公司处(只限金湖县内企业磋商)。
磋商时间:2022年12月13日下午15:00;
磋商方式:供应商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现场开标。(因近期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减少人员流动,避免人员聚集,各供应商不参加现场开标)。
磋商地点:国家税务总局金湖县税务局(神华大道203号2楼203室)。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联系人:茆先华 联系电话:0517-86982005;
(2)开评标现场联系人:朱月亮 联系电话:0517-86985515;
(3)代理机构联系人:朱月亮 联系电话:0517-86985515;
(4)代理机构地址:金湖县园林南路288号市民中心三楼西2区303室
八、其它事项
(1)招标代理(下称代理机构):采购人委托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代理本次磋商的相关事宜。
(2)招标代理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标准的66%作为本次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服务费。本项目由采购代理机构协助采购人完成此项目,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交纳服务费,此费用须包含在报价中,无须单独列项计取。
(3)采购人不组织现场勘察,各投标供应商自行勘察现场。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金湖县税务局
代理机构: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