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润州区税务局2022年度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结
| 发布时间:2022-12-26 11:15 | 来源: 镇江市润州区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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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国市监反垄断〔2020〕73号)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现将本年度工作总结如下:
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统筹组织情况
组织全系统干部学习《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国市监反垄断〔2020〕73号)文件,提高税务干部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认识,使干部全面领会文件精神,为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打好思想基础和业务基础。
二、机制建设情况
印发《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润州区税务局关于规范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成立了由局分管领导和相关股室为成员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组织领导、审查机制和程序、审查依据、审查要求等。坚持“谁起草、谁审查”原则,明确各部门的审查主体责任;坚持审查对象全覆盖,要求各部门认真掌握审查要求,对审查对象进行全面梳理,做到无遗漏;坚持审查工作专人负责,各部门明确专门负责审查工作的人员,持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审查工作水平。
三、政策措施审查情况
2022年度要求各部门对照文件开展增量审查、存量清理,经认真清理并核查,本年度我局未制定也未与其他部门联合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措施。
四、宣传培训情况
组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业务培训,增强公平竞争意识。强化案例解读,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操性,提升审查工作能力和水平。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省市关于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要求,继续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确保我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符合公平竞争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切实加大培训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增强全社会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认识和理解,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
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润州区税务局
2022年1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