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回顾】南京浦口:“高新技术企业购置设备、器具可享税前扣除优惠”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12-30 15:24 访问次数: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浦口区税务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12月17日,南京市浦口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副所长魏璟和税政一科一级行政执法员李畅连线南京新闻综合广播FM106.9直播间,针对高新技术企业购置设备、器具可享税前扣除这项税收优惠政策及相关热点问题,与听众进行交流解读。

在国民经济中,企业是很重要的支撑力量,企业所得税是我国的主要税种之一,对国民经济发展极其重要。财政部、税务总局和科技部三部门联合发布公告,规定高新技术企业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设备、器具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可享受税前一次性扣除和100%加计扣除税收优惠,该项政策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发展、促进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升级有着重要影响。直播间内,税务人员就此项优惠政策的执行期间、适用该项政策的高新技术企业、如何申报享受优惠等问题详细解读,对纳税人咨询较多的常见问题予以解答。

南京市浦口区税务局将以更高的标准、更大的力度、更优的举措开展税收政策的宣传辅导,释放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红利。通过线上直播、“云课堂”等方式,以税收优惠政策和操作流程的“应知尽知”,确保纳税人“应享尽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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