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稽查局
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通税稽公〔2022〕29号
发布时间:2022-12-08 17:00访问次数: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南通市通州区张芝山镇鹏鹰纺织厂

我局拟将你单位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向社会公布失信信息。因你单位实际控制人无法联系、企业注册经营地址虚假等原因,我局向你单位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通税稽通〔202210013号)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公告送达《税务事项知书》,具体文书见附件。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税务事项通知书》(南通市通州区张芝山镇鹏鹰纺织厂)2022-29.pdf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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