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区2022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指引

发布时间:2022-12-09 17:04访问次数: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尊敬的灵活就业缴费人:

为保障市区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征收平稳有序,现将2022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缴费方式和时间

1.银行扣款方式

请您务必于2022年 12 月10 日前将2022年12月的养老保险费(今年最低缴费金额850元/月,1-12月合计10200元)存入已签订扣款协议的社保卡或银行卡,并确保您的卡是激活状态。

如果您2022年1月到11月份有银行扣款未成功的情况,也请务必于12月10日前存入已签订扣款协议的社保卡或银行卡,我们将一并补扣,请确保账户资金充足。

2.微信、支付宝电子支付缴款方式

请您务必于2022年12月28日前通过微信、支付宝扫描 “江苏税务社保缴纳”缴费二维码进入小程序缴费。

3.银行柜面缴款方式

缴款时间:2022年12月28日前

缴款地点:江苏银行、农业银行、农商行等银行网点。

4.人社大厅税务窗口缴款方式

缴款时间:2022年12月28日前

二、特别提醒

1.2022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8日。

2.为减少排队等待时间,建议优先选择银行协议扣款、微信、支付宝等非接触式缴费方式,或前往银行柜面缴费。

3.如果您2022年1月到12月份有中断需要缴费且银行扣款未成功的或未参与银行扣款的情况,请在2022年12月28日前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行柜面或人社大厅税务窗口等其他渠道缴费。

4.根据国家和省关于社保费缓缴相关规定,2022年存在月度未缴费的可以在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度缴费基数档次范围内选择。

三、适用范围

本指引内容仅适用于镇江市区(含京口区、润州区、高新区、镇江新区、丹徒区范围内)的灵活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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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税务局

2022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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