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丹徒区税务局2021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2-02-14 13:27 | 来源: 镇江市丹徒区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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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丹徒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一年来,丹徒区局严格规范税务执法行为,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持续深化法治税务建设,深入开展执法督察,积极防范税收执法风险,法治税务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为新时代丹徒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长期稳定的税收法治保障。2021年4月份,被镇江市委、市政府表彰为2016-2020年“法治镇江”先进单位。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丹徒区局党委通过召开党委中心组集中学法和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前学法等形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提升法治思维,强化法治意识。全系统干部职工坚持从法治税务工作实际出发,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充分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聚焦减税降费工作,依法落实税收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税费优惠政策,确保国家各项减税降费优惠政策在丹徒区局落地落实落细。各单位同向发力,上下协同,内融外联,狠抓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红利充分释放,有效地助力市场主体缓解资金压力,激发内生动力。
2.狠抓组织收入措施,依法组织税费收入。坚持依法组织收入原则,严格做到该减的减够、该收的收足。认真做好税收调查工作,科学合理分析预测收入。加强税源税种管理,强化风险应对质效,千方百计组织税费收入。
3.强化税务动态监管,夯实数据管理基础。通过研究数据边界、分析数据取数来源等工作,形成有效的统揽性征管动态数据报告。优化动态数据报告,做细税源管理决策,加强数据完整性管理,抓好5C数据质量,夯实税务征管数据基础。
4.深化办税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牢固树立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贯彻落实镇江市政府打造“镇合意”服务品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严格落实“全程网上办”“最多跑一次”清单服务,拓展“不见面”服务覆盖面,全面优化提升丹徒区税收营商环境建设。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持续更新公布权责清单。在2020年完成区局及各分局(所)8个执法主体的权责清单编制、公示的基础上,根据部分基层分局(所)更名、地址变更情况,对权责清单进行适时更新维护。
2.提升规范性文件管理质量。先后开展了涉及行政处罚的税务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审查清理工作。清理所有涉及行政处罚与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不一致、不衔接、不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印发《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丹徒区税务局关于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对现行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含有的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进行全面清理。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区局党委对《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组织专题学习,严格执行上级局党委工作规则。制定《中共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丹徒区税务局委员会工作规则》,及时修改完善《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丹徒区税务局工作规则》。
2.加强重大涉税事项决策合法性审查。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落实群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决策机制。在行政机关合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重大税务案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重大涉税事项做出决策前,充分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通过开展法律论证,确保重大涉税事项决策的合法性。
3.持续推进法制审核。对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标准进行细化明确,严格按照省局在金税三期系统中嵌入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模块进行操作,确保应审尽审。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加强行政处罚管理,严格落实“首违不罚”制度。2021年度共处罚8106户次,罚款金额10.59万元;“首违不罚”1919户次,免罚金额近十万元。对不符合“首违不罚”的处罚决定进行全面整改,撤销相关处罚决定12户次并退还全部罚款,要求处罚实施单位及时登记区局“首违不罚”操作记录台账,强化“首违不罚”监管。
2.加强成品油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工作专班开展成品油税收专项整治工作。对全区成品油企业进行排查核实,共计排查生产企业2户,清理1户虚假生产企业,排查成品油经销企业共计113户,根据排查结果,实行分级分类管理,进行降版降量,协同相关部门直至取消成品油经销资格;对符合成品油经销企业的按实际经营项目进行授权管理。另外对上海特派办下发的8户运输企业使用非应税油品企业进行专项整治,发放发票协查函52份,共计补缴税款315.63万元。
3.加强税收执法信息化建设。全面推动传统型办税服务厅向智能化、体验式和兜底型办税服务厅转型升级。对大厅导税服务水平进行提档升级,重新购置多功能自助设备,提高办税服务厅信息化办税能力。引进智能导税系统,实现线上线下有机贯通。依托电子税务局、江苏税务APP,减少申报次数,减轻办税负担。实行财行税合并申报,推出一键零申报、财行税“十税合一”申报、增值税、消费税主附税“四税合一”申报等措施,有效压缩纳税申报时间达60%以上,全面优化纳税人提速办税体验。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丹徒区税务局涉税(费)信访处置办法》,有效处理涉税(费)信访问题,进一步压实信访工作主体责任,有效应对和快速化解涉税信访危机,维护税务系统管理秩序和部门形象。二是做好疫情紧急、突发情况处置工作。持续树牢风险意识,紧绷思想之弦,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抓实抓紧抓好。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把防控责任落实到每个单位和个人。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完善工作体制机制。建立由法律顾问、业务骨干组成的复议应诉团队,注重加强对团队的实践锻炼,健全完善团队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案件处理的专业化水平。组织召开三次行政复议案件专题会议,集体审议分析案情,通过会议决定,提出行政复议处理意见。
2.依法妥善处理涉税争议。在处理行政复议案件中,立足实际,注重从立法精神、税收原理理解税收政策,既注重合法性审查,又强化合理性考量,以化解矛盾、服务经济发展为出发点,切实解决和化解涉税争议。2021年丹徒区局共处理行政复议案件2件。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不断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水平。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对照政务公开相关要求,结合税收工作实际,明确具体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宣传,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充分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公众、社会组织的知情权。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落实。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税总办发〔2019〕65号),对基层政务公开事项进行公示。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积极落实两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有关智慧税务部署要求,大力推广我省智慧税务产品“江苏税务”APP,紧跟智慧税务步伐。深化非接触式办税服务,严格落实“全程网上办”清单服务,拓展“不见面”服务覆盖面,深入推进智慧办税。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1.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制
坚持区局党委对全面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着力推进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制建设。通过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集体研究依法治税重大问题,审议依法治税工作规划,作出推进依法治税工作重大决策部署,不断深化法治税务建设。
2.建立长效领导学法机制
认真落实党委中心组学法、用法,党委书记带头讲法治课等要求,不断提升了党委领导班子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能力,建立长效领导学法机制。区局党委中心组有计划开展了《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等内容的集中学习与讨论活动,通过长抓常抓领导学法机制,较好地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养。
3.落实法治建设第一人责任机制
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把推进法治建设作为党政主要负责人头等大事来折抓。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推进法治建设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2022年全面依法治税工作计划与思路
(一)继续参加党史学习教育,努力把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要求贯穿于学习教育全过程
严格落实政治责任,着力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来武装头脑,着力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二)高度重视法治税务建设与改革,有力促进税收治理能力现代化效能
将税收服务、执法和监管三者进行深度融合,提升税收治理能力现代化效能,逐步实现税务管理程序化、规范化、法治化。进一步落实镇江市税务局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新征管体系建设的行动方案》,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不断深化法治税务建设与改革,建立三支法制服务团队:一是建立政策确定性服务团队,为基层执法人员解疑答惑,提供精准的政策支持,提升政策确定性服务水平;二是成立行政处罚及行政许可专项业务指导团队,提高行政处罚及行政许可执法水平,及时纠正执法错误;三是成立重大项目税务服务支持团队,对丹徒区拟引进的重点项目做好前期税务评审,合理科学测算出重大项目建设后将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税收贡献,为地方党委政府项目科学决策提供了参考依据。
(三)不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深入推进“三项制度”
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税务执法 优化执法方式 全面提升执法质量的实施意见》,持续提升税务执法效能。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对行政执法公示清单项目应在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示的做到全部公示,落实公示责任单位,及时维护更新。继续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对发布的权责清单进行持续更新发布,不断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二是充分使用新建税务约谈(询问)室,积极使用执法记录仪,保证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到位。特别强调在百万版专票首次审批的实地核查程序中必须使用执法记录仪,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试行)》、《执法音像记录工作指引(试行)》等文件规定,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三是加强对“三项制度”推行工作的跟踪指导和监督检查,将行政执法公示是否全面、及时,执法记录仪有效使用状况,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作为重要考核内容,确保“三项制度”全面推行到位,从而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抓好法制协同治理
健全完善协同共治体系,强化区县级协同共治组织体系建设,深化区县级部门间联动执法、数据共享;强化与区公安、法院、检察院等司法部门协作,实现税务法制建设精诚共治。主要在打击虚开增值税发票违法犯罪活动、财产司法拍卖交易涉税处置、破产案件债权申报清偿、社会保险费欠费强制执行等方面加强与相关司法部门合作共享,提升税务协同治理能力。
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丹徒区税务局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