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关于送达江苏悦鹏物流有限公司税务检查通知书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22-02-09 10:14 | 来源: 常州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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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悦鹏物流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20411MA20NEWG9W):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对你单位进行税务检查,检查组已根据你单位登记的注册地址及电话号码联系未果。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常税稽二检通〔2022〕18号)(详见附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进行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
江苏悦鹏物流有限公司《税务检查通知书》(常税稽二检通〔2022〕18号).doc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2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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