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取得的个税手续费返还收入可以奖励给财务人员吗?如果可以,财务人员需要交个税吗?

留言时间:2022-02-28   答复时间:2022-03-02 答复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访问次数: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

问题内容:

单位取得的个税手续费返还收入可以奖励给财务人员吗?如果可以,财务人员需要交个税吗?

答复内容:

江苏省12366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七条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第十七条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扣缴的税款,按年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不包括税务机关、司法机关等查补或者责令补扣的税款。

扣缴义务人领取的扣缴手续费可用于提升办税能力、奖励办税人员。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1994)财税字第20号)规定:“二、下列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

(五)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江苏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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