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税务事项通知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25 10:57 | 来源: 第二税务分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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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革新(身份证号码:320123********0217):
经核实,你于2020年购买的汽车(别克牌SGM6522UBA6),少申报缴纳税款17690.35元。限你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15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南京市秦淮区东白菜园7号)补充纳税申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现将本《税务事项通知书》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2022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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