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秦淮区税务局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03-28 16:01 访问次数: 来源:秦淮区税务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秦淮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持续开展法治建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税收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扎实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理解“十一个坚持”的丰富内涵,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常态化开展学习,制定详实学习计划,确保及时学、跟进学、深入学。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坚持开展学法活动,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多项内容进行重点学习,弘扬法治精神,更好推动“法治税务”建设。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依法组织各项收入。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不动摇,依法依规组织各项收入。进一步强化收入预测分析,盘实留抵退税、减税降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政、疫情影响等减收因素,夯实收入质量。

(二)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各项税费政策以及省、市出台的涉税扶持政策,协调解决税费优惠政策落实中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加强工作统筹。定期召开政策落实工作例会,从加强学习培训辅导、做好政策直达快享、持续优化税费服务、深入开展政策效应分析等多个方面研究工作开展情况,积极稳妥做好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四季度部分税费政策,建立“专项工作协调机制”,细化任务清单,确保政策应享尽享。

(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探索特色纳税服务举措,围绕优化现场办税缴费服务,推出“优化区域办税服务布局”“扩容政务中心涉税业务办理范围”“简化跨区迁移办理流程”三项措施;围绕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推出“建立电子税务局‘一体化’处理中心”“构建税企征纳沟通新通道”“提升‘银税互动’普惠效能”“完善咨询辅导服务体系”四项措施;围绕优化税收管理模式,推出“推行退税‘白名单’制度”“构建行政处罚‘套餐式’服务”“扩大免费邮寄服务事项”三项措施。举办“春雨润苗”助力小微企业发展专场直播会,围绕小微企业最为关心的税费政策和税收优惠减免问题进行专场讲解。

三、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对影响税务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在本辖区内具有普遍约束力并反复适用的事项,按照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管理。全面梳理税收业务管理类政策文件,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

四、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重大决策运行程序。坚持重大事项决策集体研究,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健全合法性审查机制,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等专业人才在重大决策中的作用。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执法公示方面,依托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形成职能部门主动录入、全面审核、法制部门及时发布的动态机制,确保符合执法信息公示相关规定,全年通过平台公示信息一万余条。在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在传统文字记录的基础上,开展音像记录,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通过对重点事项实现清晰还原,有效解决执法争议。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明确审核事项和内容,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人才在法制审核中的作用,全力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二)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全面落实全国统一的“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和规则,编制《“首违不罚”实施流程》,固化清单适用流程。梳理和分析税务行政处罚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风险点,形成《行政处罚实施过程中常见风险点提示提醒》,有效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开展行政处罚专项培训,详细讲解《长江三角洲区域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及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统一执法标准。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就行政处罚的基础性、原理性内容及新修订条款重点讲解,通过学习深刻领会立法宗旨,规范行政处罚工作,加强纳税人合法权益保护,促进执法水平不断提升。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畅通投诉处理机制。对12345政务服务热线、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等渠道转来的工单及时派发和处理,对于需要政策支持的复杂工单,形成多部门协调共办的工作机制,对已办结工单跟进回访,确保诉求人反映的问题件件有回音。

(二)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渠道。坚持包容审慎原则,积极支持破产管理人依法办理破产企业涉税事项,理顺破产企业纳税申报、发票开具、税务注销等各项业务流程,确保涉税业务顺利办理,助力推进破产清算进程,充分发挥破产制度在规范市场主体退出、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依法开展复议诉讼工作。依托公职律师和法律专业人才,把复议诉讼案件办理质量放在首位,有效预防化解征纳矛盾纠纷。加强岗位人员业务培训,更新知识储备,提升复议应诉人员素质,提高复议应诉工作水平。

七、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深化内控机制建设。发挥内控监督平台作用,开展日常过错监控,对日常扫描产生的过错数据提醒主责部门及时纠偏矫正。组织实施内部管理风险排查,强化跟踪管理、立行立改。

(二)推进税收执法督察。围绕重点工作,分专项督察和本级督察两个阶段组织开展年度执法督察,对发现的问题全部落实整改。定期开展政策落实风险应对复核及疑点核实,确保税费优惠政策再落实。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加强机制建设。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强化制度机制建设,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常态化运作,将具体的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纳入绩效考评项目,安排专人负责跟进督导、统筹协调做好相关工作。注重研究和解决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切实增强政务公开工作实效。

(二)加大公开力度。把满足人民群众需要放在首位,贯彻执行“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坚持依法依规主动公开,全力做好“机构概况”“行政执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网站栏目的更新维护工作,确保群众及时知晓。在办税服务厅,通过LED电子屏、资料架、公告栏宣传税费优惠政策和操作指引。积极通过人民网江苏频道、光明网、交汇点、中国江苏网等新闻媒体平台发布税务专题报道,讲述税务人的故事,弘扬税务“正能量”。

(三)强化信息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核和办理流程,认真落实标准指引要求,做到逐级审批、层层把关。关注互动管理平台,做好电话接听服务,确保依申请公开事项能够及时收到。严格把握公开时限,坚持台账登记,对照督促、认真办理、及时公开。严格保障公民隐私权益,严守公开范围,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

九、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一)推行“非接触式”办税。以办税服务厅实体为核心,与数字化办税渠道深度融合,积极推广“江苏税务”APP、电子税务局手机端、“个人所得税”APP、“我的南京”APP等涉税软件,全年“非接触式”办税占比持续提升。

(二)提升征纳沟通平台使用率。利用平台消息推送、纳税人学堂、电子送达等新功能,不断创新服务方式。及时推送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及公告,纳税人阅读次数达三十多万次,通过纳税人学堂发布点播视频和课件,播放量达数万余次。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健全依法行政领导工作体制,加强党委领导下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建设,强化对法治工作的协调指导,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协同共治、上下贯通联动的依法行政格局,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行政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定期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通过开展学法活动,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对依法行政、依法治税重要性的认识,着力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研究审议推进依法行政重点工作,推动依法治税常态化开展。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秦淮区税务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进税收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加强党对税收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统筹做好落实减税降费和组织收入工作,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为服务“六稳”“六保”大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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