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玄武区税务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2-03-28 14:48 | 来源:玄武区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玄武区税务局(简称:玄武区局)在国家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市税务局和玄武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坚持依法治税,较好地完成了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是完善依法行政领导工作体制。落实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对税收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玄武区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组长,将税收法治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与税收事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严格执行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每季度召开一次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区局税收法治建设重大问题,为推进税收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二是加强依法行政理论学习。玄武区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作为依法行政的领导机构,坚持按季度学法,全面准确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入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行政处罚法》和江苏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南京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等内容,提升领导干部法治决策能力和水平。
三是优化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机制。将全面依法行政工作机制运行、全面推行“三项制度”、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行政审批改革、行政处罚规范及裁量、税收政策落实到位、规范执法程序、化解纳税争议、应对行政复议诉讼等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纳入绩效考核,充分发挥监督考核作用。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是依法组织各项收入。严守组织收入原则,坚持依法征税,加大收入质量管理力度,做到应收尽收、应减尽减。密切关注经济税源变化,实时监控税收运行。稳妥做好非税收入的划转工作,打造环保税长效护税协税机制。加强风险防控,坚守税费资金安全底线红线。多角度多层次开展前瞻性税收经济分析,针对区纳税百强企业、新增税源发展状况、疫情影响等方面开展分析研究,服务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全年累计组织各项收入233.23亿元,同比增加39.96亿元,增长20.68%。
二是全面落实减税降费。认真组织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完善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机制。实施“春雨润苗”专项措施,提升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降率政策、疫情期间房土税优惠政策延续、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政、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政策、房地产租赁市场政策、中小微制造业缓缴部分税费等各类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力度,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
三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政策100条》,运行“好差评”工作联动机制,开展“便民春风行动”,落实“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要求。全面改造办税服务厅,优化办税功能,设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落实“一次性告知”“最多跑一次”“容缺办理”要求,依托“江苏税务”App自动推送最佳办理业务入口,大幅压缩纳税人办税等候时间。积极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积极引导纳税人、缴费人通过“网上办、自助办、邮寄送、线上答”等方式办理税费业务。企业非接触式办税率达95%,税收营商环境监控指标综合积分排名持续保持全市领先,获得南京市税务局文明服务月活动评比第一名。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是落实税收内部文件管理制度。建立规范化、程序化税务政策动态调整机制,对存量税收业务管理类内部文件定期进行清理,实现税务管理类内部文件规范管理常态化。
二是落实税收行政执法制度。落实重大税收执法说明理由制度工作要求,对较大数额的行政处罚案件和税款争议事项等制作说理式文书。结合工作实际,规范文书模板,促进一线执法“讲清事理、讲透法理、讲清情理”。
三是落实税收政策执行反馈制度。畅通政策执行反馈渠道,建立纳税人和缴费人政策落实意见建议快速反应机制,收集整理各项政策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原因并按规定上报。2021年形成4期政策执行情况反馈报告。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依法依规实施重大决策。修订玄武区局党委工作规则和玄武区局工作规则,明确重大决策事项范围,规范重大决策程序,对“三重一大”事项,均经区局党委会、局务会或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坚持开展重大决策全过程记录,综合评估执行效果。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人才在风险评估、政策支撑、科学决策等方面的作用。
二是科学谋划推进税收征管改革。按要求组织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聚焦改革重点任务,以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为目标,统筹部署、梳理问题、积极探索、有序推进税收征管改革开局工作。完善“一口进、一口出”运行机制,优化税费精细化服务机制,提升税收服务质效。建立分类分级执法以及团队运作机制、任务统筹管理工作机制、提高税收执法效率。发挥数据分析团队机制作用,有效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三是内外联动加强协同共治。制定领导班子对接服务街道(园区)、重点税源企业高层联系管理服务、办公现场走动管理三项制度,加强与财政、人社、自然环境、工商联、邮政、政务中心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和协作配合,建立信息共享、管理共治、结果共通的协同机制,有效提高委托代征管理、税户服务和税费种征管的水平。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全面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深入贯彻落实行政审批改革,推进简政放权的各项要求。精简涉税资料报送,减少申报次数,调整财行税纳税申报表,整合主税附加税费申报表,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等改为按月汇总申报等,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扩大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范围,进一步减少证明材料。强化部门高效协作,疏通业务结转流程,快速响应纳税人诉求,压缩审批环节,缩短办税时限。企业开办和一般注销时长分别压缩至0.5天和0.36天。
二是持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有效落实。通过执法公示平台、办税服务厅等多途径,开展事前、事中和事后的执法公示。及时调整权责清单,更新对外发布区局权责清单为7类63项129子项,第一税务所权责清单为6类36项87子项。制定专门办法,加强执法音像记录资料和税务约谈室管理,全年开展执法过程音像记录238户次。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有效。
三是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管理。严格执行《长江三角洲区域申报发票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操作标准》,加强日常管理,认真落实各类税务行政处罚裁量规定。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长江三角洲区域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和疫情期间税务行政处罚政策,体现宽严相济、罚教结合、包容审慎的现代监管理念,充分发挥税收法治保障作用。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是自觉开展和强化党内监督。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结合上级机关关于监督执纪问责的相关要求,制定并实施《南京市玄武区税务局关于运用监督执纪问责“第一种形态”的实施意见》,不断强化税务干部廉洁自律的意识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二是全面深化税务执法监督。大力推进区局内控建设,强化内控监督平台运用,开展内控制度梳理、内控风险目录和防控措施更新、内控风险点发布。研究内外部监督工作有效指标和途径,开展执法事项重要风险点日常督察,提升执法督察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三是主动接受外部监督。通过书面汇报和上门走访等方式,积极向玄武区委区政府、相关部门汇报区局工作情况,主动接受监督和检查。定期向区作风监督办汇报作风建设情况,接受各级作风监督员的明察暗访和监督提醒,主动分析问题,持续整改,提升作风建设水平。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是妥善做好涉税争议处理。畅通业务协调机制,建立快速反应专家团队,组织处理各类涉税争议,听取纳税人诉求,保障纳税人权益,规范税务执法行为,树立税务机关良好形象。全年特服号共接听电话7.3万通,接通率96.44%;处理各类工单投诉举报2043单。
二是依法办理诉讼案件。加强行政应诉的程序性管理,严格按照行政应诉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依法办理行政诉讼案件,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公职律师全程参与诉讼。全年应对行政诉讼案件1件,法院裁定驳回原告起诉。
三是依法办理破产清算涉税事宜。积极履行职责,努力探索税收难题,促进破产清算程序顺利推进。搭建破产清算涉税政策咨询和服务平台,为管理人恢复正常办税和使用发票提供“绿色通道”,规范清税文书出具流程,按照相关规定上报核销税收债权。全年参与破产清算及强制清算程序57件。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有序运行组织领导工作机制。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确定政务公开的工作原则,明确各部门的工作分工和职责任务,确保政务公开有序推进。
二是全面规范推进主动公开工作。注重政务公开外网平台维护,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中的个人隐私保护要求,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保密关、程序关,按时点按要求做好主动公开信息的发布,全年主动公开信息4929件。
三是积极稳妥办理依申请公开。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确保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渠道规范、畅通,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九、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是加强税收普法宣传培训。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将税收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税收宣传工作总体部署,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注重内部学法教育培训和外部税法宣传培训工作的整体部署,保障工作经费,提高普法效果。坚持集中性宣传与日常性宣传相结合,重点抓好税收宣传月和“12·4”国家宪法日等集中宣传活动,加强税法普及教育。推进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引导依法诚信纳税。全年发布法治宣传稿件、录制法制宣传节目等共计73次。
二是推广税企服务智能平台。将税企服务智能平台在线咨询、税企交流群、智能机器人客服等作为税企即时沟通的重要渠道,通过平台实现各类消息精准推送、即时互动交流、智能税务咨询、网上直播课程等多功能,为纳税人提供更为高效、便捷、优质的税收法制服务。推行智能办税,实行线上政策“云推送”,预约事项“云办税”,新政直播“云辅导”。
三是有序推进对外税法政策宣传。注重对外普法宣传有效性,采取全面覆盖、突出重点、分层分类的税法政策宣传及培训,力争让纳税人对税收政策应知尽知。依托在线咨询群、线上坐席,及时解答纳税人税法疑问,做好对个性化需求的点对点辅导工作,答疑12136户次。用普遍推送和精准推送相结合的方式,向纳税人定期推送最新税收政策和涉税提醒75万条。
十、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是增强税务人员法治意识。把法治教育和党规党纪教育纳入区局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对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开展侧重点不同、形式不同的法治教育。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干部积极参与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项答题、民法典专项答题、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律活动和职工法律知识网上专项答题活动。
二是提高税务人员执法能力。积极落实省、市局专业化培训要求,强化干部税法政策的学习,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优先培养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5名新进公务员均通过执法资格考试。全年组织干部参加各类业务培训252人次。
三是强化法治专门人才培养。重视法治人才培养使用,组建法治专门人才团队,组织开展各类税收难题的分析和探索,采取案例式和实战式研究,畅通税收难题处理渠道,提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充分发挥法制部门、公职律师和法制顾问的协同作用,定期开展涉税争议事项的研究、税法与其他法律关系的研讨,组织参加各类法治专题培训,提高法治专门人才业务素养。组织法律执法资格人员参与系统公职律师选拔,新增1人被推荐为系统公职律师。
2022年,玄武区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把依法行政作为税收工作的基本准则贯穿于各项税收工作,自觉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履行职责。积极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落实省局、市局实施方案和各项改革任务,把深化、完善、丰富优化高效统一的新征管体系作为重要举措,以智慧税务建设为突破口,优化组织保障体系,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统一思想、对标找差,汇聚力量、真抓实干,大力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