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江宁区税务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03-29 15:19访问次数:来源: 江宁区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2021年,江宁区税务局在省市局、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悉心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较好完成年度各项依法行政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现将区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政融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分级分类开展学法活动。区局充分认识到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年度教育培训计划重点学习内容。切实用好中心组学法、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前学法、党支部“三会一课”等机制,切实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兴税”等平台,形成了领导班子带头学、干部职工主动学的良好学法氛围。

(二)推进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一把手局长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党委领导下的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设,按季度召开小组例会,研究确定年度依法行政工作重点目标和任务,研究依法治税工作重大问题,作出推进依法治税重大决策部署。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重要内容,并列入政绩考核。

二、坚持服务大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精准落实减税降费。区局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机制常态化运行,按季度召开例会,各成员单位定期汇报履职情况。一是开展重点群体、小微企业等优惠政策提醒及疑点核实工作,逐户向企业宣讲政策,确保优惠政策应享尽享;二是开展“民营企业服务月”活动,走访区内汽车制造企业,送政策、听诉求、解困难;三是发布《综合税政和税收法治工作提醒单》,及时向基层科所传达税收优惠政策新政;四是向纳税人缴费人征集意见建议,区局研究后认为需要请示上级部门的,及时向市局反馈。

(二)积极推进科学民主决策。坚持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最大发挥集体智慧和力量。区局党委严格执行党委议事规则,商定区局重大事项;在重大决策、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开支等方面坚持局领导集体审议;落实重大税收执法事项集体审议和重大税务案件集体审理,确保重大执法事项决策科学、公平、公正。

(三)稳步推进“三项制度”。以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为基础打造立体化、多角度的公开载体,实现对执法公示事项的全覆盖。逐步完善约谈室使用、记录仪管理、音像文件存储、工作检查通报等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逐渐形成“局内进约谈室,现场戴记录仪”的税务执法习惯。全年区局对土地增值税清算约谈、举报受理答复、文书直接送达、现场实地核查、一般注销核查等多种执法行为开展音像记录。科学合理明确法制审核人员,充分发挥税务法律人才作用,形成“1+3+N”的法制审核体系。

(四)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裁量。继续加强对行政处罚的过程管理,严格落实新《行政处罚法》、长三角一体化裁量基准、首违不罚清单及省、市局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有关规定。对行政处罚实施日常监督,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立整立改、严堵漏洞。同时结合各类审计、巡视、巡查等工作,对“首违不罚”和疫情防控期间行政处罚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了多次全面自查,对自查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严肃整改。制作文书模板,推广“说理式”执法文书,在行政处罚文书中“讲清事理、讲透法理、讲清情理”。

(五)切实强化司法保障。加强“政院联动”,规范司法协作。与区司法机关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进一步提高税务执法和诉讼效率,保障生效法律文书执行和国家税款及时入库,规范破产企业涉税问题处理,提高破产处置工作效率。积极探索与法院开展信息交换,定期交换司法拍卖、涉税犯罪、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及时消除税收征管盲点漏洞。

三、坚持规范透明,健全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体系

(一)强化党内执纪监督。党委纪检组落实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防范风险的政治定力的要求,对区局党委议事决策、重大事项报告、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选人用人、执行民主集中制等情况进行监督,确保权力在约束中运行。开展疫情防控监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监督、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试点专项监督、职务职级并行监督、现金税费征缴管理监督等专项监督工作,推动上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强化“四风”问题整治,开展“八小时之外”、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配备使用办公用房等重点领域的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严格开展执法督察。强化内控机制建设和内控平台应用,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有效防范执法风险,同时积极配合外部检查,提升协同监管力。

(三)积极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省、市局关于政务信息公开的文件要求,始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扎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四、坚持公正高效,做好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工作

(一)依法查处税务违法举报案件。严格受理初核、涉税检查、法制复核“三线把关”质量审核体系,着重把握好“证据、政策、程序、性质”四个关键事项,提高举报案件查处质量,降低执法风险。年内解决多起纳税人发票诉求,同时协助市局查实涉嫌虚开发票案件。

(二)完善纳税服务投诉管理。规范工单办理流程,接到工单后第一时间与诉求人取得联系,根据管辖范围和诉求内容及时转派,并在各相关部门之间进行统一协调、反馈办理进程,不断提升办理质效。强化诉求数据分析,对投诉内容进行深度挖掘,提出有效措施,对疑难问题及时上报进行专题研究解决,尽力使矛盾纠纷和税费咨询得到快速响应,使纳税服务得到有效延伸。 

(三)部门协同做好争议调处工作。及时向上报告案件情况,按时依法提交答辩材料,严格履行负责人出庭应诉职责。全年区局应对再审案件1件,已收到胜诉裁定。强化涉税争议预防调处,探索源头化解非诉争议。部门协同受理信访、举报、投诉、复议等事项,探索涉税争议“一站式”受理;分级分类处理申请人各种诉求,实现源头分流、对症下药、高效化解;一次性完整答复纳税人诉求,法制部门前置参与,讲明法理、讲清事理、讲通情理,让纳税人诚服,化解各类涉税纠纷苗头隐患。

五、坚持智慧便民,不断促进征纳和谐

(一)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以评价指标为抓手,不断简并资料、简化流程、优化管理。推行纳税人“承诺制”“容缺办理”和纳税申报“提醒纠错制”,优化税务注销免办即办服务等措施。采取“专人专岗”“无缝对接”“一日办结”和“科学建模”等举措,提升办理速度。全面推广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规范差评处理、积极宣传引导、强化分析应用,推动建立长效化的改进机制。

(二)大力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突出“优化执法服务·办好惠民实事”主题,围绕重点内容制定专门实施意见,确保各项措施落地生根。大力推进办税缴费便利化改革,采取审核前移、集中处理、分类应对、一窗办理等多种方式,最大程度避免纳税人“两头跑”“多次跑”,实现便民办税“一站办”。做好推广发票电子化服务,建立网格化服务回访工作机制,对回访中反映出的问题快速处理反馈。

(三)不断深化智慧税务建设。大力推广个税APP、电子税务局、“苏小税”等“非接触式”“不见面”办税咨询方式,进一步融合线上与线下。加强与税务中介机构协作,开展网格化服务,不断引导纳税人形成线上办税习惯。精准把脉纳税人税惠政策需求,利用税企服务智能平台开展线上纳税人学堂活动等直播活动,并在平台发布优惠政策培训课件、涉税问答视频、办税辅导短片等各类培训资料。

2022年,江宁区税务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进一步深化税收征收管理改革的意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江苏方案、省局“50条”,紧紧围绕深化改革和法治建设,落实执法新体系意见要求,规范税务执法行为、提升税务执法质效。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为主线,以提升税务首位度为目标,用税务力量助推江宁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努力扛起“争当表率、争做先锋、走在前列”的光荣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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