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高淳区税务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2-03-29 10:50访问次数:来源: 高淳区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高淳区税务局在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和高淳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坚定不移地推进依法治税。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1.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因主要领导调整,及时调整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人员。第一责任人切实发挥法治建设领导作用,带头落实依法治税要求,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考核指标和年终述职内容,与税收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各项任务落实。

2.坚持和完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机制。充分发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在依法行政中的重要作用,坚持学法用法与谋划议事相结合。全年召开4次领导小组会议,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行政处罚法》《城建税法》《契税法》等相关法律知识,确定了2021年度法制工作要点,审议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高淳区税务局涉税案件应对处置工作办法(试行)》等重大事项,统筹推进税收法治工作任务的落实,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聚焦主责主业,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坚持“应收尽收、不收过头税”的组织收入原则,落实“保财力、护民生、提质量”的总要求,严肃组织收入工作纪律,开展常态化收入信息监控,坚决防范收入风险。

2.积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建立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机制,服务“六稳”“六保”大局,累计为1666户次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办理延期缴纳税费。落实“三个务必、三个坚决”,统筹做好组织收入和减税降费,依法运用大数据,筛选审核疑点数据,监控优惠政策落实情况。

3.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深入学习“两办意见”、上级方案、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以下简称“江苏省税务局”)“50条”等文件精神,落实“五个一”规定动作,完成江苏省税务局“1+6”体系具体任务。全年完成风险应对任务328户,完成率93.20%,总成效约3亿元。构建“信用+风险”新体系,对高信用、无风险纳税人不打扰,对低信用、高风险纳税人精准防范,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面监管。

4.完善税收服务体系。推动精细服务,按片区、行业等特征在税企智能服务平台建立分类群组,通过平台精准推送政策59条40.3万户次,开展纳税人学堂新政线上视频播放79条、线下培训8场次,开展上门辅导113户次。推动营商环境优化,融入地方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和网格化管理服务整体布局,营商环境监控指标综合积分排名居全市第5,有效好评率100%。

5.做好企业破产管理。今年共收到破产企业债权申报通知25户次,申报税收债权887万元,税收债权滞纳金336.5万元;社保费59万元,社保费滞纳金18万元。入库资产处置税款365.4万元,3户企业已破产终结,清偿税收债权95万元,滞纳金0.7万元,核销欠税13万元,2户破产终结企业办理注销手续,推动僵尸企业依法退出市场。

(三)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贯彻落实“三项制度”。严格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清单34个执法事项按要求在省局执法公示平台、外网及办税服务场所等进行了公示。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文字记录,结合巡视巡察发现的问题以及日常检查存在问题,制作统一模板,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执法文书统一规范。积极推行音像记录,全年实施音像记录211户次。加强法制审核,对重大法制决定以及涉及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事项,必须进行法制审核,依法对7起重大执法事项的执法程序、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文书规范等各个要素进行法制审核。积极开展对执法文书、信息公开和信访答复等的法制审核,有效防范执法风险,全年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2.加强执法辅助人员管理。积极推行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明确辅助人员可从事的事项,由税务执法人员按规定时限进行审核,建立审核台账。加强对辅助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定期开展检查,将检查结果形成报告上报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高淳区税务局委员会,有力推进办法的执行。

3.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严格落实《长江三角洲区域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及疫情期间不予处罚政策,加强日常检查,撤销违反规定的行政处罚7起。结合巡察及日常检查发现的问题,制定了行政处罚规范,进一步规范执法事项文字记录规范,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严格落实疫情期间税务行政处罚相关规定,全年对557户次因疫情原因逾期申报的行为免于处罚,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四)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1.做好大征期保障机制。加强申报预处理,落实错峰调峰机制,强化宣传辅导、舆情防控和系统运行监控,优化应急处置,做好2021年大征期保障及维稳工作。按月召开办税厅协调会,定期研究纳税人反映强烈、指标靠后等难点、堵点问题,及时制定解决方案,已开展协调会6次,梳理解决问题51条。

2.建立疫情防控应急机制。坚决贯彻各级疫情防控部署,严格执行办公场所验码、测温、消毒等各项防控措施,组织完成四轮全员检测,发动全体干部接种疫苗,开展专题警示教育2次。制定办税服务厅应急预案,疫情期间推广“江苏税务”APP线上办税、同城通办等“不见面”办税举措,推出非接触性办税7条举措,全年非接触式办理比例91.72%。

(五)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1.建立投诉工单快速处理机制。压缩工单处理反馈时间,分类梳理复杂高频诉求事项,建立完善企业信息台账,做到快速分派,涉及多个部门的工单,主动与其他政府部门沟通研究,关注群体投诉,严防舆情,全年接收12345、12366工单369个,满意率89%。

2.提高检举案件的查处效率。畅通检举的渠道,对外公开税收违法行为举报电话和收件地址,今年共收到检举案件15件,其中稽查局转办14件,自行受理1件。已查结案件10件,补缴税款、滞纳金共106.7万元,有效打击税收违法行为。及时做好案件回复工作,案件查结后及时地按规定通过电话向实名检举人回复,对有需要书面回复的3户检查人作出书面回复,除2户检举人外均表示满意,有效地化解涉税争议。

(六)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强化日常执法督察。开展税务行政处罚、专票电子化、代开发票、滞纳金免征管理、江苏省税务局指令性风险应对任务管理等5项年度日常督察。组建30人“青年突击队”和成立两个专班,开展现金税费征缴“回头看”和房地产交易税收现金税费征缴专项整治,对6.6万余条疑点数据进行全面核对,推进“以案促改”。

2.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执行公开、管理公开和结果公开,全年依法公开行政许可决定5807件、一般行政处罚决定9件,办理依申请信息公开1件。

(七)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提升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水平

1.对内抓好全员业务培训。持续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将法制业务列入全员培训内容,组织开展了《民法典》《税务工作秘密管理暂行办法》及税收新政等的学习,开展了《行政处罚法》专题培训,组织班干部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律活动”线上专项答题活动,提升全体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和法治能力、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5名新进人员均通过执法资格考试,1人入围市局公职律师团队。

2.对外加强税法宣传工作。组织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线上专项答题1247人次,组织参加“民法典”线上专项答题2799人次,组织参加“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律活动”线上答题133人。依托办税服务厅、税务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电台、电视台、纳税人学堂等渠道和方式,将税收政策向广大纳税人普及。实现税法宣传常态化、多样化,开展税宣普法进校园活动1次,不断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和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2021年,高淳区税务局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预期成效,但对照新形势、新任务和纳税人缴费人对法治建设的新期望,法治政府建设还存在一些差距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税务干部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在管理、执法过程中对法律的理解和把握不够,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还不强;基层科所法制力量还比较薄弱,防范执法风险的能力还不足;税务执法方式还有待进一步优化。

三、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打算

(一)创新行政执法方式

有效运用说服教育、约谈警示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坚持包容审慎原则,积极支持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以问题为导向完善税务执法,促进依法纳税和公平竞争,不断提升税务执法精确度。

(二)坚持组织税费收入原则

坚持依法依规征税收费,做到应收尽收,不收“过头税费”。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和国务院的减税降费政策,让减税降费的“真金白银”切实惠企利民,不断增强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三)加强税收相关法律的培训

提升干部的依法治税能力,优先把政治素质高、专业能力强、具有法律执业资格的人员充实到法制审核岗位。充分发挥公职律师作用,参与法制审核、重大行政决策和争议解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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