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相城区税务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2-03-29 11:37 | 来源:苏州市相城区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相城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上级局、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在区局党委、区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聚力服务,聚焦监督,持续深化税收管理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切实推进相城税务系统法治税务建设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扎实推进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各项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的制度要求,认真开展会前学法。开展《民法典》学习,弘扬法治精神,更好推动“法治税务”建设。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依法组织收入。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不动摇,密切关注经济形势和政策变动影响,合理把控收入工作节奏,在确保完成既定收入目标的基础上,实现组织收入与经济发展相协调。2021年度,全区累计组织各项收入310亿元,同比增长23.3%,首次突破300亿大关。其中:税收收入240.4亿元,同比增长13.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9.5亿元,同比增长11.15%。
2.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巩固减税降费成效。一是落实优惠政策服务“六稳”“六保”。全年共计兑现税收优惠85.6亿元。二是办理留抵退税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全年累计办理留抵退税11.7亿元,同比增长94.4%。三是落实煤电保供和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税政策为纳税人纾困解难。建立专项工作协调机制,两个月共有2.23万户次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办理延缓缴纳税费5.4亿元。
3.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稳步落实“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税收营商环境最佳体验区建设实施意见以及“春雨润苗”专项行动等。建立大企业服务与管理联络员制度,“全流程”协调解决重大复杂涉税事项;开展中小微企业“定制服务”,针对中小微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群体举办专题辅导,惠及1605户纳税人,兑现增值税免税政策红利1619.27万元。
4.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围绕区域经济特点,积极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开展税收分析,上报了题为《抗疫成功尽显经济韧性和产业底气,积极施策促经济税源复苏持续增长》的分析报告,获得区委书记肯定性批示。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严格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落实总局《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加强税收规范性合法性审查和合规性评估工作,坚决防止出现制度性缺陷和制度性侵权情况。及时报备规范性文件,对问题文件早发现、早纠正。
2.开展税收政策确定性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税费政策确定性管理办法(试行)》,及时收集及答复税费政策确定性意见,规范税务执法行为,保障纳税人、缴费人、扣缴义务人等税务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增强税费政策的统一性、确定性、可操作性。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落实《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细则》,加强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提高行政决策质量。
2.做好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成立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全面落实总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审理工作流程,严把审理关,确保执法决定合法有效。
3.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着力培养内部法律人才,依法聘请外部法律专业人士,打造内外结合、知识互补的法律顾问队伍。
4.加强公职律师培养和使用。制定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加强对公职律师的培养和使用,目前相城区局共有公职律师5人;组建税收法律工作团队,参与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疑难法律问题调研、相关文件合法性审查、税收执法行为指导等法制工作,为区局涉税法律工作提供专业意见和智力支持。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继续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全面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托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税务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等平台公示执法信息,积极推进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信息“双公示”,让权力运行更加透明;全面实施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按照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全面做好文字及音像记录,为税收执法提供了有力证据支持。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成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加强法制审核团队建设,确定有法律专业背景的审核人员作为专职负责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日常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
2.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贯彻落实省局《江苏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江苏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一步增强税法的权威性,持续优化税务法治环境。落实《长江三角洲区域申报 发票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长江三角洲区域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依法推行特定税务行政行为“首违不罚”,税务执法规范性显著增强。
六、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1.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制定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信访应急预案,建立应对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处置、信息报告、信息发布、恢复重建等运行机制,提高应急预防、处置和指挥水平。
2.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开展二十四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加强本部门的情况监测,最大限度地发现突发事件的苗头、征兆。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着力实现越是工作重要、事情紧急越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实施应急措施,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组织的防疫抗疫工作,在抗疫和复工复产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积极化解税务行政争议。成立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策行政调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行政调解工作的组织领导、业务指导和检查考核;制定《相城区税务局行政调解工作制度》,主动做好税务行政调解工作,依法解决纳税人诉求,努力把税收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工作实际、化解在税务机关内部;制定《预防和化解税务行政争议实施办法》,确保预防化解争议有章可循。
2.强化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成立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领导小组,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工作能力和办案质量。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工作人员出庭应诉制度。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相城区局全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件,行政诉讼案件1件。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依法透明主动公开。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要求及时更新政务公开基本栏目内容,不断增强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2.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审核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加强公开信息合法性、合规性审查,相城区税务局2021年度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2件次,均已按规定办结。
九、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1.建设智慧税务。与银行合作开发全新缴费系统,实现城乡居民社保费征收全程网上办。建立线上办税处理中心,吸纳原后台审核、咨询热线等条线的骨干集中开展“云办税”。建立“自然人代开房租发票微信办”机制,提高“掌上办”业务占比。大力推进“新办企业综合套餐智能审核”和发票线上办理业务,套餐平均办理时长压缩至9分钟,自动化审核率达90%,发票线上领用比例达99%,线上代开比例为93%。目前,相城平均纳税时间已减少至90小时以内。
2.畅通办税渠道。邀请“税务体验师”走进办税大厅,深度体验智能办税服务新产品。积极参与苏州市局“智为您”产品建设与推广,完成 “江苏税务”APP智能导税项目的上线工作,畅通电子税务局、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渠道,“不见面”办税业务量达91.5%。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1.推动党委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成立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加强对全区税务系统依法治税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和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党委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统领作用。
2.坚持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常态化运行。按照省局、市局要求,制定并完善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建立并完善领导小组常态化运行机制。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在区局党委的领导下,按要求每季度召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分析研判形势,研究部署建立法治工作领导机构、聘用法律顾问等重大依法行政工作。
今年以来,我局的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工作中还存在着不足和需要改进的方面。法制宣传工作还不够精准,个别人员法律意识依然比较淡薄,依法行政的实效性和针对性有待进一步提高。随着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税收法治建设也将面临新形势、新任务和新情况。2022年,主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1.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做好和税务行政处罚的对接,严格遵守行政处罚程序,全面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落实容缺办理事项配套制度,拓展容缺办理事项。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提高税务执法效能,确保税务机关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有效防范税务执法风险,着力推进税务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
2.加强内控机制建设,防范执法风险。强化内控监督,根据总局内控制度体系,即1项基本制度,3项管理制度,12项专项制度以及27项操作指引,依托内控监督平台以及市局即将开发完成的“执法监督预警平台”,构建起全面覆盖、全程防控、全员有责的执法风险内控监督体系,基本实现事前预警、事中阻断、事后追责,不断完善对税务执法行为的常态化、精准化、机制化监督。
3.加强公职律师管理,完善法治保障。加强公职律师队伍的培养和使用,在重大疑难案件处理、合法合规性审查、诉讼案件应诉等方面,根据区局已制定的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和具体工作细则,加强公职律师履职管理,更好地发挥公职律师作用。
2022年,相城区税务局将继续坚持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统筹做好落实减税降费和组织收入工作,深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着力推进税收各项改革,不断完善税收营商环境,认真落实上级局党委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以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为驱动,统筹做好各项税收工作,进一步提升税收治理效能,不断提高税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法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