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灌云县税务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发布时间:2022-03-29 17:07 |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灌云县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2021年,全县税务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市局党委、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依法治税工作为抓手,全面提升税务干部能力素质与税收服务质效,牢固树立依法治税理念,强化监督制约,扎实高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组织县局全体人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三会一课等形式开展集中学习,确保学深学透、融会贯通,充分吸收讲话精髓,立足工作实际,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同解决问题结合起来。引导全体党员干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昂扬的姿态和奋进的状态更好担负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重大使命,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奋力开创“高质发展、后发先至”新境界。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是坚持组织收入工作原则。严格把控收入质量,严肃组织收入工作纪律,强化收入质量风险分析与防控,加强税收收入质量考核评价,实施收入质量动态监测和管理。
二是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好税收优惠政策。加强政策宣传力度,确保普惠新政和减税措施第一时间宣传到户、落实到位,通过进园区、企业、社区,开展税法宣讲,与纳税人面对面,点对点,认真听取纳税人的意见,了解纳税人诉求。严防减税降费工作中出现违规违纪行为,不定期开展政策执行情况监督,确保税收优惠红利在纳税人中落地生根。
三是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的需求为导向,优化纳税人办税服务体验,精简审批流程,简化审批手续,积极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税服务,落实承诺服务、限时服务要求,压缩办事时长,减少等待时间;畅通咨询、投诉渠道,快速响应机制有效运行,充分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是严格税收文件管理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机制,按规定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严格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明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范围,规范发文、备案程序,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合理并具有可操作性,2021年县局未制定规范性文件。
二是加强税费政策确定性管理。严格落实省局、市局税费政策确定性管理办法,统一税费政策理解和执行口径,正确贯彻现行税收政策,切实保障税务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需要,防范税务执法风险,不断提高税收治理能力和水平。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加强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统筹内外税收执法审核资源,全角度审核税收执法的实体和程序。注重发挥法律人才在服务重大行政决策方面的重要作用,借助顾问会审,安排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列席税务系统法制审核会议,熟悉税务法律业务,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组建团队会审,建立重大执法事项法制审核人员人才库,充分提高重大税务事项法制审核质效和水平,防范住税务行政执法中的违纪、违法职务风险。2021年我局召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会议2次,按照省局公布的审核事项清单,对需审核事项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落实税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采用信息公开的办法、全过程记录的手段、法制审核的措施,以严密的程序规范保证实体规定得到贯彻执行,让税收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使税法执法行为被记录、看得见、可回溯,让每一起重大税收执法决定接受合法性审查。提高税收执法活动的“能见度”“透明度”,保证税收执法始终沿着法制轨道运行。
二是积极推动落实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充分发挥法制部门职能,优化纳税服务。自2021年7月1日起,对6项税务证明事项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从源头上减少了纳税人事前证明材料的报送,增强了纳税人获得感,增进房地产交易等业务办税便利,同时强化事后管理,及时开展事中事后核查工作。
三是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强化税务行政处罚管理。严格执行总局、省局《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关于发布<长江三角洲区域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的公告》等文件要求,对县局处罚人员开展行政处罚专项培训,明确处罚要求,增强法治观念,坚持公平、公正执法,确保处罚案件事实清楚、定性准确、程序合法、过罚相当。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各项突发事件,紧盯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重点加强疫情防控、征期等工作的监督管理,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方案,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管理措施,强化安全保障维护和谐稳定。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的信访预警和应急处置,深入排查风险隐患,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及时就地解决干部群众的涉税合理合法诉求,确保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密切关注涉税涉费舆情,加强正向引导和应对处置,提升舆情应对能力。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严格按相关规定落实和完善行政复议工作,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等行政执法文书中,按规定落实和完善行政复议申请权告知义务,充分保障申请人查阅案卷、陈述申辩等权利,认真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既要维护税法严肃性,又要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积极应对行政诉讼,在行政应诉过程中,加强股室联动,按照法制牵头、分工负责的原则,推进应诉工作专业化和规范化,提升行政调解工作水平和调解技巧,有效化解税收争议。2021年我局保持零复议、零诉讼。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深化内控机制建设。持续推进内控机制建设,落实内控基本制度和专项制度,运用内控监督平台,加强风险预警事项的监督,以内部控制平台的风险疑点指标为着眼点,开展指标建设。强化执法督察和内部审计,认真对接做好督察审计监督工作,重点防控工作中薄弱环节与风险点,对发现的问题深挖原因,彻底整改到位,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自觉接受内外部监督。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外部审计等配合工作,成立县局配合审计领导小组与工作专班。确保配合审计工作上下贯通,如实提供资料,按时反馈意见,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分析原因并组织相关部门整改到位。
三是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以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门户网站、地方政务平台、办税服务厅“四位一体”的公示网格,全方位公开税收执法内容、形式、流程、依据等内容,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一是拓宽渠道提高办税便捷度。依托“非接触式”线上办税矩阵,“非接触式”办税比例达88.05%。推广线上办税服务,建立线上办税推广团队,推动远程帮办,培育纳税人缴费人线上办税习惯,江苏税务APP企业推广率达99.02%。
二是优化征管体系建设,加强税收有效管理。将“1+5”新征管体系建设作为引领全县各项税收工作的重点,以清单化、信息化、数字化、社会化、税费协同化征管为基本抓手和着力点,进一步厘清岗责体系,明确各单位岗位职责;印发实施方案和工作任务作业图,有条不紊推进8大类55项重点工作任务有序推进;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的综合治税机制,推进数据信息共享,形成税收治理的强大合力。平稳上线增值税发票管理2.0版,发票打虚打骗扎实开展;“代扣代缴、自行申报、汇算清缴、多退少补、优化服务、事后抽查”的新个人所得税征管模式有效运行,“管户+管人+管事”的个税岗责体系不断完善;社保费网格化管理成效明显,征缴率居全市前列;委托代征体系更加科学严密,零散税收社会化共治取得很好效果;自主开发并投入使用“期末留抵退税条件审核及税额确认”数据产品,大幅提升退税金额。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是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建全工作机制。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坚持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各党组成员对分管领域的依法行政工作及时部署、及时督促,切实把法治建设的各项要求体现到业务工作和日常管理中,积极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
二是强化依法行政工作。定期召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充分发挥了对依法治税工作的推动作用,组织领导干部会前学法,使法治税务建设领导体制更加完善、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
二、2022年工作计划
2021年,我局法治税务建设虽已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部分制度落实不深入,税收法治建设认识不到位等问题。2022年我局将坚持问题导向,努力寻求法治工作提升新突破。
(一)深入强化法治意识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推进税收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加强党对税收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认真落实省局、市局、县委县政府系列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树立法治精神、培养法治思维。
(二)夯实税收征管基础
严格规范登记认定、纳税申报、发票管理等征管基础工作,定期开展征管质量自查评估与整改。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严防收入质量风险,加强现金税费管理,严格按要求落实票证岗位内部控制的规定。
(三)提升税收执法水平
严格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紧盯增值税发票增版增量、异常抵扣凭证核查、税务行政处罚、税收风险应对、应税所得率核定等高风险领域,加强税种认定、票种核定、征收方式鉴定等工作过程的执法监管,严肃开展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实现税务干部法治意识与执法水平同步提升。
(四)加强税收执法规范
深入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各部门“三项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督察,定期检查执法公示落实、执法记录仪视频资料留存、各部门重大执法决定报法制审核情况。加强对税务干部培训,形成常态化、长效式机制,使税收执法方式更加阳光、规范。
(五)加强系统风险防控
组织各部门认真学习各项文件,解决“谁来监督、监督什么、怎么监督”的问题,进一步健全监督链条,制定内部管理风险防控专项制度和操作指引,做好日常防控,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全面落实一体化综合监督要求。
(六)深化征管改革推进
以落实两办中央、省两办《意见》《方案》以及省局《方案》和《具体任务》为指引,选准切口、找准抓手、突破关键点,通过优化风险团队管理为牵引,撬动深改推进,以服务专业一体化为突破,提升便民效能;以人力资源配置专业化为基石,压实改革责任,探索风险管理、纳税服务优化落实措施,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努力做出本地化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