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
关于印发 《2022年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29 15:43 访问次数: 来源:扬州局纳税服务科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

关于印发 《2022年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 (市、区)税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现将 《2022年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

  2022年3月 29日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

2022年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有效提升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根据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以及江苏省税务局和扬州市委、市政府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部署,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纳税人缴费人 (以下简称纳税人)需求为导向,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为抓手,以办税缴费便利化为驱动,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坚持政治引领,坚持稳中求进,坚持改革创新,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税收营商环境。


  二、主要目标

对标世行标准和国内先进,对照江苏省税务局优化营商环境

提升方案,全面承接全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年度任务清单,学习推广全国6个营商环境试点城市的创新举措,牢固树立以“纳税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找差补短,逐项突破,切实解决纳税人反映的痛点、堵点、难点,擦亮“好地方、事好办”政务服务品牌,持续扩大“好地方、税好办”品牌效应,升级打造税收营商环境最佳体验区,确保扬州税收营商环境建设位于全省前列。


  三、服务举措


  (一)推广智慧应用,建立办税缴费“好体验”


  1.提高智能审核利用效率。在个税汇算退税等领域广泛应用智能审核技术,进一步压缩办税时间。严格落实发票智能审核“白名单”纳税人标准,确保自动审核通过率超过95%。


  2.加大智能咨询应用力度。以智能咨询为先导,积极引导纳税人选择24小时智能咨询服务。优化升级12366智能咨询功能,完善智能咨询知识库,提高智能咨询的解答准确率。将在线咨询前移至电子税务局、征纳沟通平台,实时响应纳税人诉求。


  3.扩大智能监测预警应用。深入推进对纳税人行为的自动分析管理,建立健全纳税人智能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对纳税人全生命周期的数据风险评估和检查,及时发送未申报提醒、未缴款提醒、信用预警提醒等事前预警信息,帮助纳税人防范税收风险,引导纳税人及时信用修复。


  4.试行申报数据智慧采集。完善税收大数据云平台,实现增值税、环保税、审批类非税收入等税费申报自动预填、校验,试行财税报表直联转换等功能,减少纳税人办税时长。深化“多税合一”申报改革,实现企业所得税和财行税合并申报,简并印花税等税费种征期,推行社保、非税“一表”联报,进一步压减纳税次数。


  5.优化扬州智慧办税厅建设。在江苏智慧办税体验中心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智慧办税的主阵地作用,将各类智慧应用、数据产品在智慧办税厅先行先试、孵化落地,将“智慧江苏税务”平台向社保、非税领域拓展,打造全国智慧税务示范样板区。


  (二)提升线上服务,推动办税缴费“零跑动”


  6.加大线上办税应用力度。全面落实线上办税“一揽子”措施,成立市、县级线上办税推广应用团队,重点推广线上申请邮寄代开发票、解除关联人员关系、涉税信息查询等各类新应用,将“非接触式”办税缴费业务占比保持在98%以上,年内实现江苏税务 APP在办企业纳税人全覆盖。


  7.拓展线上办税缴费功能。试行全国车船税缴纳信息联网查询与核验。试行个人存量房交易线上缴税后代开增值税电子普票。推广税收完税证明线上开具,提升税收票证获取便利性。升级缴费渠道,完善票证打印功能。实现简易处罚事项全程网上办理,往期税费更正申报线上办理。将社保缴费功能纳入政务服务网,支持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社保经办缴费业务“一网通办”。完善社保线上缴费、线上查询功能,实现往期数据的补缴及查询。

8.建立线上办税快速反馈机制。依托办税服务厅、 12366等

渠道建立健全信息化系统故障快速反馈机制,成立市、县两级运维团队,建立专人收集问题,专人逐级反馈,故障解除后专人逐级传达的快速排查解决故障的闭环链条。


  9.提高发票使用便利度。全面推广电子发票服务平台,逐步推广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创新推广非接触式发放税务UKey。提供江苏税务APP线上代开发票服务,支持自然人在手机端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严格执行电子税务局新办套餐票种、票量默认核定数量。开通线上约谈功能,优化发票增版增量转人工核查流程,对低风险纳税人即时办结,对中、高风险纳税人3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融入政务服务,推动线下办税“一次成”


  10.融入网格化社会治理体系。按照“能进必进”的原则,

积极进驻乡镇 (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全面融入本级政务服务体系,实现税费事项“就近办”。依托村居社区等基层组织,做好社保费网格化服务,实质性推动城乡居民“两险”征缴服务事项纳入本地城乡网格服务管理事项清单,实现税费服务一体化运行和全覆盖。


  11.推进“一件事”改革。推行开办企业“一站式”办理,

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联动,及时提醒新办企业办理涉税事项。推广社会保险“五联合”工作模式,推动社保、医保经办缴费线上“一窗通办”线下 “一厅联办”,并实现向商业银行网点办理的延伸。推行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纳税费“一窗受理、集成办理”,实现地级市不动产登记税费网上办理。通过政务服务网“注销专区”在线办理注销业务,跨部门数据实时传送、共享,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度。


  12.完善热线“一键通答”。逐步取消市、县级特服号, 建

立“12366市级统一、县级远程坐席”运行模式。 12366热线以分中心的形式并入扬州12345热线,提供“7*24小时”全天候人工服务,有效实现12366与12345互联互通。组织税务专家团队走进12366和12345“一企来”热线,发挥税务专家的政策支撑作用,提升咨询答复准确率。


  13.建立税务“好差评”回访机制。将政务服务“好差评”

评价体系中评价结果为“不满意”的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提出意见建议的纳税人以及通过“投诉与检举”受理的纳税人列为回访对象,明确纳税人诉求回访各层级经办人员职责、回访比例和标准规范,及时发现并化解征纳矛盾。


  (四) 简化政策落实,推进税费优惠“直达享”


  14.加强税费政策宣传。加大税务微信公众号、征纳沟通平台的税费宣传力度,结合12366热点问题及税收新政,运用微课、抖音、动漫等新形式,回应纳税人关切,提高税收宣传的易读性、实用性。制作分行业、分类型的主题式、场景式、案例式优惠政策解读和办税指南,提高税收宣传的针对性。


  15.完善精准纳税辅导。完善纳税人标签库,通过大数据精准筛选“政策速递”推送对象,做好“政策找人”工作,实现政策提醒、待办提醒、风险提示分类直观展示。利用电子税务局、征纳沟通平台、“云办税”等建立“问办协同”的远程办税辅导新模式。持续加强电子专票网格化辅导服务。


  16.做好政策精准落实。高质高效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出的大规模、阶段性、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推行后台“一键落实”优惠政策批量处理模式,实时监测落实情况,让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应享尽享。完善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和风险应对机制,及时扫描分析应享未享和违规享受的疑点信息。适时向纳税人推送减税降费红利账单,提升纳税人减税降费获得感。


  17.加快退税退费办理。加快出口退税全环节办理速度,推进电子化方式留存出口退税备案单证,将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压缩至2个工作日以内。依托电子税务局,试行多缴退税业务“自动提示,在线办理”,做好增值税留抵退税、所得税汇算清缴以及其他减税降费各项政策落实涉及的多缴税费退库工作,缩短退税时长,减轻企业负担。


  (五)优化办理机制,推进税费服务“一体化”


  18.落实“一口进一口出”。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为契机,将车购税征收、出口退税、涉房交易统一纳入一体化税费服务体系。将税费服务高频业务事项中的审核审批约谈环节前移至纳税服务机构内实施集约化处理,减少跨机构流转。


  19.推进市县“全市通办”。持续推进办税厅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打破区域范围、业务范围的限制,将实体办税厅打造成线下通办场所,在全省率先实现市县日常税费服务事项全市通办,力争全国、全省第一批通办事项清单在扬州率先落地。


  20.实行长三角一体化。落实长三角区域“最多跑一次”清单和长三角区域通办事项办理机制,使纳税人在长三角区域内享受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实施跨区域涉税信用信息共享、纳税信用评价结果互认、纳税信用信息查询、联合激励措施共用。


  (六)规范税务执法,实现办税缴费“一把尺”


  21.推行包容审慎执法理念。严格落实“首违不罚”制度。

进一步提升税收政策确定性管理水平,统一执法口径和执法标准。按照鼓励创新的原则,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进行包容审慎监管。


  22.规范办税缴费工作流程。严格执行 《税收征管业务工作规程》,全面清理不必要的办税缴费流程阻断特别是发票类、增值税申报类阻断事项,坚决消除市县局自行增加的审批事项、增设的流程节点。梳理制定全市统一的社保、非税收入缴费事项清单,明确办理流程、方式时限及所需资料。全面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减少纳税人需提交的证明资料。


  23.推行“柔性执法”“阳光执法”。深入推进精确执法,有效运用说服教育、约谈警示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促进税法遵从。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执法主辅岗制度,进一步规范风险“双推送”流程,强化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严控到户检查频次,杜绝随意到户执法,坚决打击恶意税收筹划、暴力虚开发票等涉税违法行为,打造依法依规、公开透明的执法环境。


  24.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情节复杂、争议较大的税务案件,经过集体审议决定。严格执行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流程,加强权益性、合法性审核及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合规性评估。建立税费争议解决机制,建设“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畅通监督渠道,加强内部督察督办、纪检监督,坚决查处懒政、怠政行为,对不担当不作为等损害税收营商环境问题严肃追责问责。


  (七)服务重点人群,跑出营商环境“加速度”


  25.推进大企业税企直连。先行先试“CPTPP”税务规则,积极推进大企业税收事先裁定工作。建立重大投资项目专家服务团队,全力支持重大投资项目发展。为“引进来”和“走出去”企业搭建税企沟通的桥梁,建立大企业税企直联通道,试行税企数据互联互通,推广应用大企业集团所有成员企业的报表校验、批量办税等功能。建立服务专员定点联系制度,以共性风险和行业风险为出发点,为大企业提供税收体检和风险提醒服务。


  26.加大小微企业扶持力度。深化开展“春雨润苗”专项活动,组织开展助力中小企业发展主题服务月活动,推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小巨人”企业“一户一档”服务措施落实,助力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持续扩大“银税互动”合作范围,创新“银税互动”普惠信贷产品,助力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27.提升服务特殊人群温度。对存在办税困难的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点对点”辅助办理服务,重点解决特殊人群在运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突出困难,必要时提供预约上门服务。组建外语服务团队,消除语言沟通障碍。加强与人社、医保等部门数据共享,落实好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困难人群分类资助参保缴费政策。


  (八)强化协同共治,打造营商环境“一盘棋”


  28.加强纳税人需求收集。持续扩大“同心志愿”品牌影响力,加强与行会、商会、志愿者服务组织合作,建立“链条式”需求管理机制。按季收集“税务体验师”、“行风监督员”的意见建议,改进完善服务产品,优化管理和服务工作,为重大事项办理、服务管理举措出台、税费政策效应评估等提供有益参考。


  29.拓展纳税信用管理维度。建设“信用+风险”税务监管体系,实施分类分级服务管理。适度开放纳税信用数据应用维度,探索将社保费和非税收入缴纳情况纳入纳税信用评价范围。做好纳税信用修复工作,关注破产重整企业、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 D级纳税人的纳税信用修复。


  30.加大协同共治力度。加强涉税专业服务管理,促进规范执业。打造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志愿者服务平台,助力为纳税人提供公益性服务。与财政、发展改革、工信、银保监、公安、海关、民政、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商务、人社、医保、工会、残联等部门加强协作、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实现优势互补,多方共赢。


四、工作要求


  (一)提升政治站位。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攻坚突破年”,今年的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显得尤为重要。税务人务必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光荣使命,锚定目标,鉴往开来,推进税收营商环境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二)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各市县局主要负责同志作为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部署、抓协调;分管负责同志作为直接责任人,带领专班抓好方案落实;主要责任部门专班推进,做好相关任务工作的统筹协调;相关责任部门协同配合,确保任务落地落细。


  (三)严格督查问责。市局将制定任务分解表,建立营商环境建设“月度通报、季度评价、年度考核”的考评机制。各单位务必严格对照工作任务和序时进度,落实相关任务举措。纪检部门将本实施方案落实情况列入年度监督重点,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坚决查处纳税人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持续助力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