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赣榆区税务局2021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的报告
| 发布时间:2022-03-30 14:55 |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赣榆区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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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赣榆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连云港市税务局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工作要求,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也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区局一直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的指导思想,并贯彻落实到依法治税各个环节。
一是加强党对税收法治工作的领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发挥党委对税收法治工作的领导和推进作用,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税务建设的各环节和全方面。
二是深入开展法治理论学习。把法治理论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支部集中学习的重要内容,不断丰富学习形式,既要加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学习以便带好队伍,又要加强普通干部学习以便规范执法,不断强化税务干部法治思维和底线意识。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坚持依法依规征税收费,坚决不收“过头税费”,严守依法征税底线;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
一是依法依规征税收费。坚持税收法定原则,严格按照法定范围、法定税率、法定时限、法定级次征税,坚决不收“过头税费”,严守依法征税底线。2021年,全区税务系统累计组织各项收入97.9亿元。
二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减税降费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应对新冠疫情对经济发展不利影响、服务“六稳”“六保”的重要举措,区局将落实减税降费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抗牢抓实,落实好各项减税降费、煤电保供和制造业中小微企业阶段性缓缴政策。
三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业务流程,落实企业注销“一件事”改革,简化税务注销流程,符合注销条件的即到即办;一般注销业务2个工作日内完成注销核准。全面构建诚信纳税社会环境,完成全区17460户企业纳税信用评价,A、B两级纳税人较去年增加1210户。实施失信惩戒、守信激励,深化“税银互动”,为393户纳税人发放1.48亿元贷款。全面融入政务服务体系,推进税费服务深度对接“一件事、一次办”“一站式”“一企来”“一号答”。累计接听各类咨询、投诉电话7924通,接通率达95%,答复准确率为100%。
四是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深化税企交流渠道,开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组建“青年讲师团”“爱心妈妈志愿服务团”,招募“税收志愿者”,开展流动课堂进乡村、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系列活动。召开税企座谈会、培训会9场次,收集意见建议16条。开展公平审查工作,始终注重税务管理过程中的相关文件符合公平竞争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严格按照《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做好文件的起草、审查、决定、发布、备案、清理等工作,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协调机制,保障政策内容一致性。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明确审核范围,统一审核标准。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做好失效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推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2021年度未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推进落实依法决策制度,健全依法决策内部机制,在作出重大决策前,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意见;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等程序落到实处,尤其是涉及纳税人、缴费人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广泛听取意见,切实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建设,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贯彻到每一个执法决定中,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增强执法素养,提高执法水平。
一是深入推进三项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通过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将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7类29项执法信息向社会公示,以便公众查询监督。明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标准,对于未经法制审核或经审核不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建立执法音像记录信息管理系统,进一步完善执法文字记录、规范音像记录,强化执法过程信息收集、保存、管理和使用。共配备执法记录仪10台,建设约谈室2个,进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1次。
二是落实“首违不罚”清单。落实长三角区域税务轻微违法行为18项“首违不罚”清单,总局第一批、第二批税务行政处罚14项“首违不罚”清单,对纳税人首次发生的情节轻微,能够及时纠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部分违法行为,进行说服教育,并免于处罚,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2021年度,共作出首违不罚决定927次。
三是深化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对6类税务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广泛宣传并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让数据多跑腿、让纳税人少跑腿,切实减少资料报送。积极开展事后核查,对不实承诺的纳税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处罚,让守信者得利、让失信者失利。2021年,共办理承诺事项934件。
四是统一裁量基准。全面落实总局、长江三角洲区域、省局裁量基准,进一步减少执法人员自由裁量空间,促进执法公平,真正做到“执法一把尺子、处罚一个标准、行为一个准绳”。
五是规范税收执法资格管理。统筹好、规划好度执法执法资格考试备考工作,以学促考、以考代练,取得了6名参考干部全体通过的好成绩。做好执法人员资格动态管理工作,及时对执法人员资格清单信息进行更新,做好一“进”一“退”统计工作。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提升对突发事件的反应、处置和舆情控制能力,做好相关设备、设施及其他物资的配备、储备和维护,增强防范意识,提高应对能力。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增强忧患意识,建立健全应急工作机制,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与应急相结合,把保障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作为出发点,做好突发事件的各项预警预防工作。
二是优化重点场所、重点时间应急机制。对办税服务厅、社保征收网点等重点场所,要做好办税秩序类、系统故障类等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准备,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对大征期、年终汇算清缴等重点时间,要密切关注人员排队情况,及时做好增设窗口、调整窗口职能等应对措施。加强涉税舆情应对,确保涉税舆情实时掌控、及时报告、有效应对、妥当处置。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将矛盾化解在前,将纠纷解决在前,充分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一是优化纳税人诉求处理机制。增强12366热线坐席人员构成,组建高素质热线团队,确保纳税人、缴费人电话打得通,能答疑。及时处理纳税人、缴费人的投诉,理清事件发展经过,明晰争议发生节点,做好与纳税人、缴费人沟通协调工作,准确反馈调查、处理结果,将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
二是构建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充分发挥调解在纠纷处理过程中的前置作用,组建专业调解团队,在投诉、复议、诉讼过程中,先行介入、化解纠纷。做好行政复议专业人才培养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业务骨干在行政复议中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同时将行政复议案件作为规范执法行为,优化管理模式的重要突破口,不断提升执法能力。
三是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机制,切实保障诉讼当事人地位平等。突出法律专业人才在行政应诉中的基础性作用,配合法检机关开展行政诉讼相关工作,并将诉讼事由作为对标对表找不足的重要依据,不断规范执法行为。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切实加强内控监督,积极主动接受外部监督,深化监督结果运用,提升执法水平;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以更加公开透明的工作模式赢得社会公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
一是加强内控机制建设。以内控平台为载体,34个执法类系统指标每日扫描,保障行政执法监督日常化、系统化;以税收执法督察为切入口,对重点领域、高风险行为进行专项督察,保障行政执法监督全面覆盖、重点突出。深化税收执法责任制,加强税收执法过错行为追责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坚决纠正执法错误。
二是深化监督体制建设。推进监督检查常态化,加强巡视巡察、执法督察,责任审计等方面监督的协调配合,以党内监督为核心,充分形成各有侧重、资源共享、成果共用的监督体系。并不断拓宽纳税人、缴费人监督渠道,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监督权利。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等各类监督,并以监督成果为新切入点,不断提升管理能力和执法水平。
三是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并对公开内容进行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依托互联网、大数据、APP等科技手段优化纳税服务,强化税务监管,不断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一是拓展“非接触式”办税。延伸“非接触式”办税事项,扩大“非接触式”办税覆盖面。纳税人、缴费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314项企业涉税事务、10项自然人涉税事务。积极推广江苏税务APP,个体推广面达96.24%,企业推广面达98.41%,已有53项办税缴费事务可通过江苏税务APP办理,社保事项稳步实现“网上办”“掌上办”。强化自助设备配置,已配备自助设备23台,实现发行ukey、发售发票、开具发票等10余种业务自助办理,极大减少纳税人、缴费人办税时间。
二是构建便捷服务新格局。设置13个税邮合作代征点、4个农商行代征点,建设“智能服务微厅”,着力打造“就近办”“随时办”“不打烊”的半小时办税圈。在各乡镇构建以税收辅导专员为主、乡镇税费网格员、便民点人员为辅的“税费协同服务一张网”,持续提升税收协同共治水平。
三是优化税企沟通模式。高效运用“连税通”云端纳税人学堂,每周投放1次政策解读及热点问题集锦,每月上传1次政策及操作指导视频,每季开展1次直播线上辅导答疑,及时为纳税人、缴费人答疑解惑,送达最新政策,畅通税企沟通渠道。
四是深化税收大数据运用。加强重点监管领域税收数据汇集,进一步完善“互联网+监管”系统风险预警模型,形成风险预警线索推送、处置和反馈机制,提升监管智能化水平。利用税收大数据平台智能工具开展核查分析,将34户企业移送市局立案查处,69户外来建安企业补缴税款960余万元。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加强党对依法治税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和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机制作用,为法治税务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治税、依法带队的能力和水平。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导向,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促进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加大税法宣传力度,以校园,乡村,企业,军营,自媒体作为税法宣传的五大载体,不断扩散税法宣传范围,弘扬税法精神,提升人民群众对税法的认可度、遵从度。同时,以税法宣传作为提升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以对外宣传促进内部提升。
下一步,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赣榆区税务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1-2025年)》,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进税收法治工作的根本遵循,坚定政治方向,提升法治效能,强化法治保障,不断构建规范透明的税务执法新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