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2021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03-30 10:54访问次数: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2021年,在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能够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依法治税,充分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坚决维护税法权威、国家税收利益和纳税人缴费人权益,全面推进税务工作法治化。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我局能够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依法治税各方面和全过程。

一是高度重视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为税务法治工作的开展奠定了理论基础、指引了方向,我局一直能够端正态度,充分学习、研究和运用于实践。

二是引导税务干部加强学习。既要求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加强学习以便带好队伍,也要求普通干部加强学习以便规范执法;既要求业务骨干加强学习以便全面发展,也要求新入职干部加强学习以便快速成长。

三是丰富学习形式。通过中心组专题学习、法治培训、“以案释法”活动、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形式,坚持定期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学习,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不断强化税务干部法治思维和底线意识。

立足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严守不收“过头税费”红线,加强收入质量监控,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一是坚持依法征税。坚持税收法定原则,严格按照法定范围、法定税率、法定时限、法定级次征税,明确课税征收的法律界限,不擅自扩大或缩小征收范围;准确把握征收的比例或额度,做到征之有度,足额入库;既确保当期实现税款及时入库,又杜绝提前征收、延缓征收等人为调节收入现象;防止混淆入库级次、擅自截留、挪用税款等现象,确保各级财政资金依法有序分配。2021年,全市税务系统组织各项收入616.4亿元。

二是依法开展减税降费工作。坚决扛牢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的政治责任,落实落细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特别是落实好支持疫情防控、增值税改革、小微企业普惠性减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率优惠、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个人所得税改革等政策,降低企业经营成本,鼓励科学技术进步,促进民生领域完善,服务社会经济发展。

三是切实优化纳税服务。2021年,开辟预约办税新渠道,结合“江苏税务”APP推广工作,在微信公众号发布“智能导税功能应用”系列宣传视频;全面推广新办企业套餐智能审核系统,实现24小时自动化审核,总体办结时间在20分钟以内,自动受理率达98%以上;通过“连税通”平台推送涉税信息通知公告554条,覆盖纳税人457万户次;持续跟踪办税服务厅、自助办税终端、电子税务局、特服号的“好差评”评价情况;全面宣传各类税费优惠政策和服务措施,开展实体纳税人学堂39场、网络纳税人学堂直播16场、录播167场。

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紧扣新时代新税务新职责新要求,着力推进三项制度,积极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持续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不断推动税务法治建设迈上更高台阶。

一是全面深入推进三项制度。切实推广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为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为服务窗口配备高清探头,建立高科技执法约谈室和查账室;打造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系统内通过法律职业资格人员为主的法制专家审核团队;推动三项制度持续融入税务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加强对三项制度推行工作的跟踪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解决突出问题。

二是进一步推进和完善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10项涉税办理事项涉及的12类证明采取告知承诺制,其中在全市全面推行的6类,在自贸区试点推行的6类;完善办事指南、工作规程和防控措施,积极开展宣传和培训;完成阶段性工作总结,在全市税务系统征集新问题和建议,做好市司法局专项监督检查工作。2021年,共办理承诺事项13989件,其中网上承诺12063件,书面承诺1926件,切实减少了资料报送,方便了纳税人。

三是切实做好文件管理审查。严格按照《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做好文件起草、审查、决定、发布、备案、清理等工作;开展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长江流域保护、行政处罚、计划生育、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相关的5次文件清理,经核实,我局现行有效文件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况;充分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始终注重税务管理过程中的相关文件符合公平竞争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

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结合税务工作实际,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健全依法决策内部机制,强化决策程序刚性约束;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对于涉及相对人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广泛听取意见;提高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论证质量,落实风险评估机制;加强合法性审查,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法律意见;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如实记录、完整保存集体讨论情况;及时跟踪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制度。

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要求贯彻落实到税收执法实践的方方面面,依法惩处各类涉税违法行为,积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是落实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各项规定,提高重大税务案件办理质量,发挥好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制度的权力制约和审核把关功能。

二是加大对涉税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充分发挥税务稽查的威慑作用,依法打击税收违法行为,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机制,确保稽查执法公正公平公开。

三是严格遵守裁量基准的规定,确保行使裁量权符合法律目的,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必要、适当。

四是落实执法程序的具体规定,确保调查取证、事项告知、听证举办、文书送达等环节规范。

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提升对突发事件的反应、处置和舆情控制能力,做好相关设备、设施及其他物资的配备、储备和维护,增强防范意识,提高应对能力。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生命财产安全作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切实保护征纳双方合法权益。

二是坚持预防为主,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应急处置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增强应急处置法治意识。

三是加强办税服务厅等重点场所、大征期等重点时间段重大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能力,对办税秩序类、系统故障类等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做好风险防范工作。

四是密切关注涉税舆情,确保涉税舆情实时掌控、及时报告、有效应对、妥当处置。

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依法办理复议诉讼案件,拓展纠纷解决方式,引导和支持纳税人缴费人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妥善应对涉税争议。

一是牢固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关注纳税人缴费人合理诉求,倾听纳税人缴费人意见建议,尊重纳税人缴费人的知情权、陈述权和申辩权,努力构建平等信赖合作的征纳关系。

二是认真落实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赔偿法和行政听证制度,依法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行政赔偿和要求举行听证等权利,发挥行政复议解决争议的主渠道作用,积极做好税务行政应诉工作,有效处理纠纷,妥善化解矛盾。

三是深入研究和落实和解调解制度,实现和解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纠纷解决方式的有机衔接、相互协调,切实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2021年,共处理行政复议案件3件;处理1件税收优惠申请、核准争议行政诉讼案件;处理1件社会保险费行政再审案件。

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主动接受内外部监督,对发现的税收执法过错行为,依法确定执法责任,及时开展责任追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提升政务公开能力,扩大公众参与。

一是强化内控机制监督。切实开展税收执法督察,严格执行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制度。加强对预算执行、基本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资金和重大项目的审计监督,不断推进监督检查常态化。

二是完善纠错问责机制。深化税收执法责任追究机制,加强行政问责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增强行政问责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三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健全纳税人缴费人监督机制,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监督权利。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以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建立健全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公众监督投诉处理机制。

四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依据税务行政权力,向社会公开税收工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健全税务信息公开的监督保障机制,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评议,妥善应对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争议。加强公开载体建设,拓宽公开渠道,加快推进“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将税务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

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坚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促进依法行政,提升法治税务建设的数字化水平,加快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一是加强线上办税缴费服务产品推广应用工作。组建熟练掌握电子税务局等应用软件的专业团队,全面宣传推广“江苏税务”APP,着力推进线上线下有机贯通,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

二是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事项。404项办税缴费事项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135项办税缴费事项可通过“江苏税务”APP办理,17项社保事项实现“网上办”“掌上办”。

三是稳步推进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试点扩围工作。坚持稳步推进、自愿参与、风险可控的原则,首开、首收电子专票纳税户均及时接受辅导工作,专票电子化工作运转顺畅。

四是深化税收大数据运用。把“以数治税”理念贯穿税收征管全过程,结合本地特色推进大数据可视化试点工作,建立大数据应用分级分类培训考核办法,着力培养实用型大数据人才。

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加强党对依法治税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和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机制作用,为法治税务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一是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全市税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以市局局长为组长、市局其他领导为副组长、市局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议事规则。

二是定期召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坚持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工作运行常态化,及时研究全市税务系统依法治税工作,确保相关工作部署得当、措施有力、效果显著。

三是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治税、依法带队的能力和水平。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导向,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促进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

2022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进税收法治工作的根本遵循,坚定政治方向,提升法治效能,充分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不断完善税收营商环境,扎实有效地落实各项决策部署,踔厉奋发、笃行不怠,不断提高税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法治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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