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 发布时间:2022-03-30 09:44 |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2021年,园区税务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的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稳步推进税收征管改革,优化税费服务,强化税收监管,规范税收执法,努力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推进依法治税。
一、2021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
(一)稳步推进具体任务落实,开启新一轮税收征管改革
2021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并向社会公布,拉开新一轮税收征管改革序幕。围绕总局、省局一系列工作部署,结合园区实际,园区局稳扎稳打、砥砺前行,有序推进税收征管改革。
1.基本完成园区局“1+5”新征管体系构建,为税收征管改革推进奠定坚实基础
梳理落实总局税收征管职责清单、税收征管业务工作规程,初步形成包括纳税服务、专业化税源管理、专业化重点税源管理在内的征管机构专业化分工格局;全面规范岗责配置和操作流程,并建立综合协调和工作统筹机制,及时解决机构职责重复交叉及任务多头下发问题,确保工作实效;对委托代征点开展管理调研及评估,撤销专业市场委托代征点6个和乡镇委托代征点6个,保留专业市场委托代征点9个,规范征收秩序。
2.着力推进省局税收征管改革具体任务“50条”
深刻领会税收征管改革的重大意义及战略目标,结合园区实际,确定园区局改革的总体思路:以“以数治税”为核心,以机关实体化运作为抓手,以强化执行为支撑,实现园区范围内税费服务、税务执法、税务监管小循环的协同运转,有机融入全省统一征管体系大循环,努力解决好税收征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扎实推进智慧税务和“四精”新体系建设。
(二)大力推进优质高效税费服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1.理顺纳税服务机制体系
推进税费服务一体化、税费服务专业职能一体化整合,严格落实“前台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要求,最大限度减少税费服务流程跨机构流转;根据税费皆重的新要求,将非税和社保费服务统一纳入税费服务体系中,推进税费服务全覆盖规范化管理;制定《纳税人需求响应管理办法》,严格落实“首问责任”“最多跑一次”等制度,形成纳税人服务需求的发现、跟踪、反馈闭环运行机制,解决滞纳金缴纳、纳税信用复评、土地增值税清算等复杂涉税需求,反馈“阳澄红帆 税企同舟”书记项目纳税人需求。
2.全面融入政务服务体系
办税服务厅进驻社保大厅实现“一厅联办”,信息系统实现与“一网通办”对接。积极推进委托代征点业务全面入驻为民服务中心,12366挂牌园区12345分中心,税费服务整体进驻园区新的政务服务中心有了突破性进展。与园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密切协作,购车“一件事”实现全市通办。围绕自贸区改革创新任务清单,加快信息互通共享,“免证园区”有效推进,提升不动产交易办税服务质量。
3.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
持续落实总局简化税收优惠政策申报享受程序要求,精简办理流程;持续扩大“自行判别、自行申报、事后监管”范围;录制原创培训辅导视频12个,发布省局出口退税新版申报软件培训视频28个;通过数据分析,利用12366、电子税务局、园税通等渠道,精准推送优惠政策信息101万余条,促进市场主体充分享受政策红利。组织做好增值专用发票电子化工作服务,全年完成对首次开票培训辅导2275户次,首次受票培训辅导3285户次。
4.切实减轻办税缴费负担
积极通过信息系统采集数据,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减少重复报送,22个项目上线《园区一网通办免证项目清单》。全面落实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拓展容缺办理,6.1万余纳税人得到实惠。推行发票免费邮寄服务,节省办税时间和成本。开通二维码扫码缴库功能,拓展电子缴库应用;开设现金缴费窗口,方便特殊人群办税缴费。
5.全面改进办税缴费方式
按照线上为导向,线下为补充,线上线下互通互融,线下为线上兜底的思路,持续拓展线上办税缴费项目,扩大“非接触服务”范围,全年非接触办税比例为92.35%。积极落实税(费)种综合申报,简并征期等工作要求,减少申报次数和时间。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压缩社保费业务办理环节和时间,实现全人群、全险种退费业务全程网上办。
6.推行智能型个性化服务
落实大企业客户联络员制度,通过园税通平台建立与大企业,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沟通联络群13个,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并答复咨询,解决企业办税缴费相关问题。运用税收大数据智能分析识别纳税人缴费人的实际体验、个性需求等,上线办税服务厅智能导税系统,进一步提升纳税人办税体验。
(三)精准实施税务监管,提高政务管理效能
1.落实信用激励和惩戒制度,发挥纳税信用基础作用
组织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价,完成2020年度评价,完善纳税信用后续管理。进一步完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实名管理和业务信息采集。强化结果应用,对5户委托信用等级为TSC2级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企业推送税收风险管理部门强化监管。
2.完善风险分析识别规则,深入推进风险管理
推进“信用+风险”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建设,将信用作为特别系数,完善风险分析识别规则,依托现有税收风险管理组织架构、数据平台深入开展风险管理。
3.突出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和监管
(1)落实重点风险企业发票管控措施。完成546户成品油经销企业资格清理,落实成品油和机动车发票“以进定销”管理机制,规范行业管理,消除风险隐患;与人社部门协作,全面摸排人力资源行业现状,对业务类型、涉税风险等进行逐户分析,找准行业涉税风险点,制定行业管理指引。对贵金属出口增长异常、出口增长过快开展重点风险排查和行业分析,落实日常动态监控要求。
(2)开展增值税全链条快反防控。落实领票高风险企业防控措施,完成开票红色预警企业的风险任务。按季度开展异常扣税凭证复核和快反任务复核,发布异常扣税凭证处理指引。充分挖掘各系统数据价值,筛查出口退税风险指标。
(3)聚焦重点,强化个人所得税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开展个税汇算事后抽查和专项核验,进一步做好第三方涉税数据共享共治,提升自然人税收遵从度。严格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工作。制定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管理工作规程,完善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监管。
(4)持续开展后续管理,强化跨境税源监控。一是深入开展对外支付、特殊性税务处理、间接股权转让、税收协定享受等非居民基础审核工作;二是持续推进关联交易申报与同期资料分类分级审核和引导遵从工作。
(5)实施大额税款收入质量监控。一是实行大额收入汇报,将大额税款纳入事前监控;二是强化事后风险监控,对大额误收退税、当月入库下月退税等收入质量指标定期进行风险扫描。
(四)不断提升税务执法精确度,公正文明执法
1.组建政策专家团队,提升政策执行水平
建立税收政策专家委员会和政策专家团队工作机制,通过统筹全局的人力资源,凝聚团队合作优势,发挥好政策支持保障和服务功能,不断提升税收政策确定性服务水平,提升整体依法行政水平。
2.大力推行税务执法新方式
全面落实总局和长三角区域“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和规则,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重大疑难复杂或税企有争议的案件,内部审理推行说明理由制度,外部执法探索说理式文书,对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材料因素等进行翔实说明,让纳税人知其然而且知其所以然,促进纳税遵从。秉持审慎包容监管原则,所有风险应对案件实行“前置式提示提醒+纳税人自查自纠”。
3.加强部门协作,促进社会协同共治
出台《关于明确税收社会协同共治相关工作要求的通知》,明确各部门在协同共治工作中的职责分工。落实管委会关于重点企业外迁、楼宇经济、建筑项目税收源泉管控、股权转让“先税后转”等工作的要求。与园区法院联合对原破产清算协作机制全面修订,对破产过程中的税收债权申报、纳税申报、税收优惠以及支持企业重整措施等问题重点明确,更好地落实省局和省高院关于企业破产处置涉税事项办理的实施意见。
(五)强化权利救济,预防和化解纠纷
1.做好纳税服务投诉管理
进一步规范纳税服务投诉调查、转办、处理、回复等流程,并设专人全程跟踪反馈,对投诉案件开展抽检回访,跟踪监督,提高纳税服务投诉处理效率。2021年共转办省局12366工单519件,12345便民服务热线工单952件,及时回应纳税人缴费人诉求。
2.妥善处理税务行政争议
严格执行《行政复议法》《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落实争议发生到结果运用的闭环管理机制,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一是服务纳税人,帮助纳税人解决现实困难,成功化解行政纠纷1起。二是积极采取措施预防行政争议的发生。针对借名买房等频繁发生的类型化问题,向基层部门提出法制建议,指导基层同类问题同等处理,促进行政执法尺度统一。三是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和行政诉讼应对。
(六)强化内部控制和监督,推进政务公开
1.落实部门职能监督
制发《关于加强税务管理风险防控 落实部门职能监督的工作方案(试行)》,将内控职责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岗位、人员,有效防范和化解税务管理风险,促进职能部门协同联动、一体化监督作为。全力以赴落实现金税费征缴专项整治“回头看”自查整改工作,组织开展实物票证、发票核查、疑点数据核查等,对省局下发的第一批至第六批疑点数据进行核实。
2.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完善双公示业务流程,做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信息公示。做好对外公开电话的日常管理,明确各公开电话责任部门职责及相关工作要求,严格做好对外公开电话的动态更新和报送工作,定期抽测各部门对外公开电话的接通情况。
(七)实效为本,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1.增值税数据赋能显成效
针对申报复杂、政策落地难的痛点,探索智慧税务建设路径,成功试点增值税数据赋能项目,实现了面向全部一般纳税人的智能申报、智能推送、智能监管三大功能。项目入选自贸区制度创新案例,获总局领导表扬批示。
2.稳步实施发票电子化改革
专票电子化试点顺利推进,2021年园区新办纳税人核定电子专票率达到91%;三千多户纳税人首次取得电子专票。
3.深化全生命周期税源智能管理系统的升级和应用
优化完善地方税全生命周期税源智能管理系统,全面推行数字化税源基础管理模式,不断纳入税种和管理事项,从“全周期显示”向“数字化全链条管理”转变。严格按照省局数据安全要求进行全面系统安全排查。
二、2022年工作思路
2022年,园区局将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围绕征管改革总体部署,继续完善税务监管体系,服务市场主体发展,努力为苏州工业园区建设“双一流、新中心”作出更大贡献。
(一)坚决贯彻党的决策部署
坚持和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持续彰显税务部门政治属性,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政治能力特别是政治执行力建设,推动园区经济社会发展。
(二)纵深推进税收征管改革
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深化税收征管为契机和动力,深入建设与园区治理现代化水平相匹配的税收征管体系,大力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实现税收治理效能整体性提升。
(三)主动服务园区开放创新
坚持包容审慎监管原则,支持园区创新产业健康发展。开展离岸贸易等重点领域前瞻性调研,更大力度支持市场主体参与国际竞争,持续拓展园区对外开放优势。围绕科技创新链、成果转化链、科技人才链,为企业科技创新提供全周期服务,更大力度激励市场主体释放创新动能,持续增强园区科创策源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