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常熟市税务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2-03-31 13:19 | 来源: 常熟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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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常熟市税务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市税务系统在苏州市局党委和常熟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扎实推进常熟税务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较好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政治学习重要内容。紧密结合税收工作实际,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水平,改进涉税服务,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税收法治建设全过程。市局党委书记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有力推动税收法治建设。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二)依法组织税费收入。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坚决不收“过头税费”;严守财经纪律、压实收入质量。2021年,我局累计组织各项收入515.82亿元,其中:税收收入381.64亿元,社保费收入119.62亿元,非税收入9.77亿元,其他收入4.79亿元。
(三)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始终立足部门职能,强化内控监督,围绕升级服务、助企发展等方面主动作为,依托大数据资源,狠抓政策落实落地,拓展减税降费成效。2021年共为全市52.7万户次纳税人、14.79万人次自然人,兑现税费优惠达201.16亿元,同比增长39.38亿元,增幅24.34%。其中:办理出口退(免)税102.5亿元,同比增长16.52亿元,增幅19.21%;为51172户次纳税人,兑现防疫相关优惠3.94亿元,同比增长1.11亿元,增幅39.27%;兑现小微企业相关优惠12.94亿元,同比增长1.82亿元,增幅16.33%;兑现非税收入各类优惠2.51亿元。
(四)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结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优化营商环境。一是积极服务新业态、新项目、新模式,结合纳税人之家,与常熟市青年创业协会合作,举办创业政策座谈会,为我市青年创业者提供精准的税收政策服务;二是举办“优化乡贤营商环境,助力美丽陈塘建设”座谈会, 运用税收职能为陈塘村乡贤提供匹配的税收服务,激励乡贤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助力解决农村生态环境问题,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三是加强部门配合,加大增值税发票调版增量申请审批流程和步骤的宣传力度,提升发票服务热线知晓率,实现咨询“最多拨一次”;四是强化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汇缴政策宣传,加强相关政策、流程、操作办法的针对性解读,广泛收集纳税人的意见建议,及时回应关切,帮助纳税人解决实际问题;五是开展行业辅导,结合风险应对,对纺织、房地产、人力资源等行业开展专项政策辅导;六是编制“税收管理通俗读本”,将重点税收执法权责事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将纳税人缴费人的权利、执法办税的流程、监督救济的途径等内容告知纳税人和缴费人。
(五)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扎实推进《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落实,一是牵头成立《意见》落实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工作机制,谋划研究《意见》推进,保障《意见》的有效落实;推进征管改革落地落实“五个一”行动,主动把深化征管改革融入税收重点工作,加强工作研判,找准落实改革的方向;二是强化学习培训,组织全员参加上级局专题视频培训会,印制《意见》和《江苏方案》、编制《意见》题库纳入“每日一练”,将《意见》纳入常态化学习机制;组织全系统干部参加学习兴税平台《意见》专区解读,邀请专家进行专题解读,提升全员对《意见》的认识;三是细化任务分工,对照省局具体任务,按照“结合实际,适度超前,突出亮点”原则,进一步细化50条任务分工,确定3类任务状态,明确各职能股室按月反馈工作进度;明确突出亮点,形成了市局层面计划亮点工作任务16个,对标对表抓好落实。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六)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江苏省局、苏州市局要求,严格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发、审核等各项管理规定。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配合常熟市司法局对地方法规、规范性文件中涉及税收内容的征求意见,及时提出法制审核意见。
(七)加强政策确定性管理工作。落实江苏省局政策确定性管理办法,完善政策确定性管理工作规则,统一税费政策理解和执行口径,增强全市政策确定性管理工作的可操作性,确保政策适用公平公正,切实维护税务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八)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落实《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细则》,加强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廉洁性评估、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提高行政决策质量。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九)规范执法资格管理。加强税务执法资格的日常管理,组织6名新进公务员和军转干部参加总局统一组织的执法资格考试,考试通过授予执法资格。目前,常熟局执法岗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比率为100%。
(十)严格执法辅助人员管理。落实江苏省局税务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严格税务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全面规范辅助人员着装,完善办税服务场所办理事项清单台账审核管理。
(十一)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自2021年7月1日起,对6项税务证明事项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方便纳税人办理相关事项,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提高纳税人满意度。2021年,累计办理告知承诺事项186件,编制告知承诺制案例1件。
(十二)规范行政处罚基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江苏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江苏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长江三角洲区域申报 发票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推进长三角区域执法一体化,落实《长江三角洲区域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对18项轻微税务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推行有柔性、有温度的执法。
(十三)推进三项制度落实。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常熟市税务局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具体落实方案》,明确各部门各事项责任和完成时限,做到有依据、有进度、有考核。将行政执法主体、权限、救济渠道以及常熟局所有执法人员执法身份等信息公开于江苏省局执法公示平台。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要求,10个派出机构均配置音视频约谈室和执法记录设备。在完善硬件设施基础上,做到过程记录规范。对以常熟市税务局名义作出行政决定加强法制审核,对案件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进行集体审核。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十四)完善内控联动机制。建立内控联动机制,推进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建设,明确了本地化的内控风险事项清单及风险防控措施,将税收执法风险防控措施最大限度内嵌于日常管理和业务系统,实现党务、政务、业务所有主责部门的全覆盖。对风险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推进税收遵从风险和执法廉政风险一体防控。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紧密衔接、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严格执法、快速反应的监督管理制度。全年主责部门共开展“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等7个内控风险事项的自我评估。
(十五)加强执法督察力度。确立内控监督全覆盖的工作理念,将“建立健全监督预防内控机制”列入常熟局年度重点工作,并制订了工作方案和计划安排。加强对落实疫情防控优惠政策、全面落实便民办税、减税降费、现金税费征缴风险等工作的监督,重点就“开展2020年减税降费及税收改革等重点工作”“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煤电企业、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税措施落实抽查”等13批次核查工作。通过“总局内控平台”按月处理系统监控疑点。根据上级下发发票快反的数据,完成快反任务。在内控之窗发布工作动态,发布12期内部控制风险提示,1期执法风险提示。
(十六)强化依法治税保障。落实法制监督和廉政监督责任,全年累计开展针对风险应对“一案双查”2件,组织开展执法案卷评查1次74户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评查,并将评查结果在曝光台进行通报。对案卷评查发现的问题,下发执法风险提示,加强警示预警教育。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十七)畅通行政救济渠道。组织公职律师及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干部,参加常熟市司法局组织的行政复议应诉人员培训工作,努力提高行政复议工作能力,营造良好征纳关系环境。2021年度,常熟局未发生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十八)依法透明主动公开。严格贯彻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及时解读重大税收政策,及时回应社会重大关切,推动网上办税服务公开,规范公开办税服务事项,加强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推动事后公开,使税收执法过程和结果更加公开透明,更好接受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监督,使得税务部门行政行为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升,纳税人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九、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十九)深化普法基地宣传。以“税收惠民办实事,深化改革开新局”为主题,举办常熟市税务局第30个全国税收宣传月启动暨全国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揭牌仪式。
(二十)深化校园普法。一是打造常熟市少年税校活动品牌,形成每个分局结对一个学校的全市少年税校普法体系,依托常熟市税收普法教育基地,常态化开展税收普法活动;二是继续与常熟市教育局合作,在各校开展税收普法微课评比、征文、演讲等各项税收普法活动;三是继续与常熟理工学院合作,常态化开展“税润大学堂”活动。立足常熟市税收普法教育基地,落实大学生志愿讲解员制度,定期到普法基地开展志愿讲解,到税务部门开展社会实践等活动。
(二十一)落实政策宣传。与常熟市融媒体中心合作,制作研发费加计扣除等最新政策海报、长图,在i常熟、常熟发布、常熟零距离等新媒体平台推送,并使用公交、楼宇广告等平台,营造浓厚的税收宣传氛围;制作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政策解读宣传长图及短视频,通过看常熟APP、苏州日报“引力波”、常熟税务公众号等平台向纳税人推送,进一步提升政策辅导覆盖面;结合市委宣传部、市纪委等部门工作要求,积极参与2021年度“网络新闻发布厅”“政风行风热线”等媒体问政栏目,宣传增值税发票调版增量流程、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提高、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再减半征收等最新优惠政策,赋能企业发展。
十、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二十二)增强税务干部法治意识。强化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严格落实党委中心组、局长办公会集中学法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初任培训、干部培训、业务培训内容,举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专题讲座,不断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规范执法、规避风险的能力。
(二十三)加强法治人才培养。鼓励税务干部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统筹安排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参与法制事务办理,提高法治人员办案能力和水平,为法治建设提供有力法制保障。
十一、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二十四)强化组织领导保障。成立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和重大税收风险集体审议领导小组等组织领导议事机构,将税收法治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加强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指导全局的依法行政工作。按照总局1+1+5+N的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的要求,建立健全内控监督机制。成立“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全局各部门、各分局共同参与,全方位开展新一轮普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