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灌南县税务局2021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03-31 11:44访问次数: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灌南县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2021年,全县税务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市局党委、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持续推进各项工作,全面依法治税取得新进展,为更好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一、2021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使之成为法治税务建设的根本遵循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我局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着力推进党对法治税务建设的全面领导;深入开展法治理论学习,通过中心组专题学习、法治培训、“以案释法”活动、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形式,坚持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学习,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不断强化税务干部法治思维和底线意识。

(二)立足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是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严守不收“过头税费”红线,加强收入质量监控,坚决查处和纠正收入违规行为,实现收入量的稳步增长和质的稳步提升。

二是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紧紧围绕全县重大发展战略,充分释放大规模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效应,全力以赴打好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接续战”。

三是切实优化纳税服务。2021年,开辟预约办税新渠道,结合江苏税务APP推广工作,在微信公众号发布“智能导税功能应用”系列宣传视频;全面推广新办企业套餐智能审核系统,实现纳税人和税务干部双减负,审核时长缩短至15分钟以内;通过连税通智能服务平台、短信平台等定向推送消息;持续跟踪办税服务厅、自助办税终端、电子税务局、特服号的“好差评”评价情况,落实“开展评价-差评处理-结果应用”常态化工作机制;整合我县实体办税服务资源,推广税邮合作,新增10个税邮合作代征点,打造“主城区3公里、郊区乡镇5公里”办税圈;利用固定课堂+空中教室,开展对纳税人缴费人的实体培训。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紧扣新时代新税务新职责新要求,着力推进三项制度,积极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不断推动税务法治建设迈上更高台阶。

一是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运用公示系统,推行执法公示制度。及时更新包括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欠税信息、委托代征信息、行政许可结果、行政处罚结果等行政执法事项,实现对行政执法活动的即时性、过程性、系统性管理;借助管理平台,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为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为服务窗口配备高清探头,同时借助执法音像记录信息管理平台,做好音像数据记录、存储等工作;创新审核方式,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打造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系统内通过法律职业资格人员为主的法制专家审核团队;加强对三项制度推行工作的跟踪指导和监督检查,以严密的程序规范保证实体规定得到贯彻执行。

二是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在全县范围内就涉及税收优惠的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等6项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多渠道宣传税务证明事项,通过办税服务场所和官方网站等渠道公布实行告知承诺制的税务证明事项目录及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方便纳税人查阅、索取或下载,并通过全市互查方式对纳税人是否虚假承诺加强核实。

三是规范执法文书。统一文书格式,根据文件规定的税务执法文书式样统一格式并规范执行;集中案卷管理,积极推行执法文书和执法案卷的电子化管理,规范和完善以“不见面”形式进行行政执法活动的电子执法文书和案卷;加强文书监督,在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中,对执法文书是否按照规定使用、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标准及提交文书是否齐备等进行规范性和齐备性审核,进一步加强执法文书的规范化管理与常态化监督。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强化依法决策意识。严格按照党委工作规则,落实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讨论和决定县局发展战略、重大改革、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预算安排等重要事项,确保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班子成员之间始终保持团结、密切配合、相互尊重,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最大程度汇聚有利于改革发展的领导合力。

二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认真做好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策等各环节,确保决策程序合法规范。

三是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建立健全督查机制,充分发挥督查在行政决策贯彻落实中的作用。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要求贯彻落实到税收执法实践的方方面面,依法惩处各类涉税违法行为,积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是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审核前讲依据,按照省局确定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及标准开展法制审核工作,实现审核结果的有法可依;审核时讲证据,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及每一起案件的具体情况,全方面搜索证据,保证审核结果客观真实、有据可证;疑难时有合议,对于情况复杂的重大执法决定,召集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共同研究讨论,最大限度降低法律风险,发挥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权力制约和审核把关功能。

二是加大对涉税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开展现金税费征缴专项整治、风险应对质量检查、专票电子化风险防控等重点领域检查,进一步提升税收治理效能。

三是严格遵守裁量基准的规定。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贯彻落实总局、省局行政处罚文件精神,行政处罚严格按裁量基准执行;全面落实“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做好首违不罚疑点数据核实整改工作,确保行使裁量权符合法律目的,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必要、适当。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提升对突发事件的反应、处置和舆情控制能力,做好相关设备、设施及其他物资的配备、储备和维护,增强防范意识,提高应对能力。

一是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及方式应对突发事件,依法实施应对举措;严格落实上级关于应对突发事件的部署要求,探索完善行政手段运用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避免越权越界;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完善公共舆情监测及应对机制。

二是加强突发事件处置能力。按照办税服务厅规范化建设要求,规范运行管理;通过办税服务厅管理系统实时监控大厅规范化运行情况,建立长效机制;全面做好大征期申报服务综合保障和维稳工作,成立组织早安排,统筹推进早布置,细化分工早分配,突出重点早对接,及时跟踪早通报,始终保持警惕,注重防范舆情。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依法办理复议诉讼案件,拓展纠纷解决方式,引导和支持纳税人缴费人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妥善应对涉税争议。

一是充分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推进宣传辅导多元化,通过税企交流群、微信群及特服号热点问题,深度挖掘纳税人、缴费人咨询大数据,通过精准推送税费政策、征管及服务政策,实现“人找政策”和“政策找人”的叠加双向互动;切实开展问需活动,充分发挥税务职能,开展“问需求,优服务,促改革”纳税人座谈会、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政策宣讲会等活动,征求纳税人、缴费人在办税缴费过程中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帮助企业切实解决实际困难。

二是充分保障纳税人的监督权。组建12345在线平台“一企来”政策专员和12366专家政策团队,提供“专家门诊式”的政策咨询和办事指引,并对接受转办案件快速响应处理;做好“好差评”相关工作,通过电子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办税服务厅管理和自助办税服务终端四个系统归集“好差评”数据,驱动税务干部不断增强服务意识,通过外部监督持续改进纳税服务工作。

三是保障纳税人救济权。认真落实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赔偿法和行政听证制度,依法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行政赔偿和要求举行听证等权利,发挥行政复议解决争议的主渠道作用,积极做好税务行政应诉工作,有效处理纠纷,妥善化解矛盾。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主动接受内外部监督,对发现的税收执法过错行为,依法确定执法责任,及时开展责任追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提升政务公开能力,扩大公众参与。

一是强化内控机制监督。加强内控监督平台运用。做好内控宣传,加强指标日常监测,做好疑点数据核查、整改。通过执法督察的多样化,不断推进监督检查常态化。

二是完善纠错问责机制。深化税收执法责任追究机制,加强行政问责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增强行政问责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及时调整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合理设置人员岗位,同时结合工作实际,探索拟定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工作相关制度;按照50条改革举措要求,在依据合法证据充分基础上进行问责,并充分保障责任人的申辩、申诉权。

三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做好数据公示工作,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注销、欠税、信用评定等数据及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做好12345投诉处理及知识库建设工作,不断提高办件质效,做到及时签收、迅速回应、按时办结;做好税收违法行为举报相关工作,通过在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公示受理投诉举报及公示意见建议途径,不断健全纳税人缴费人监督机制,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监督权利。

四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落实值班长制度,接受纳税人咨询、建议、举报及监督,赢得纳税人理解、信任和支持;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强化信息公示,通过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向社会公开税收工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健全税务信息公开的监督保障机制,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评议,妥善应对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争议。加强公开载体建设,拓宽公开渠道,加快推进“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将税务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坚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促进依法行政,提升法治税务建设的数字化水平,加快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一是全力推广江苏税务APP。组织专班,做好宣传、培训和辅导工作,通过发送短信、电子税务局办税提醒、召开会议集中辅导安装等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推广工作,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

二是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事项。继续推进“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推行力度,强化办税服务厅兜底职能,全面落实各项服务措施。组建工作专班,以制约和影响纳税人满意度提升的短板问题为切入点,抓好发票领用、发票增版增量、退税办理、税务注销等影响纳税人满意度的服务事项。着力消除纳税人、缴费人反映强烈的“痛点”,疏通影响办税缴费体验的“堵点”,攻克制约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的“难点”。

三是深化税收大数据运用。利用固定课堂+空中教室,深度挖掘纳税人缴费人咨询大数据,精准推送税费政策、征管及服务政策;利用税收大数据对减税降费成效进行及时监控,算清纳税人缴费人红利账和减税降费政策实施效应账,确保目标群体应享尽享;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进行风险评估的机制。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加强党对依法治税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和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机制作用,为法治税务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一是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全县税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党委委员、副局长任副组长、县局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

二是召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坚持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工作运行常态化,及时研究全市税务系统依法治税工作,确保相关工作部署得当、措施有力、效果显著。

三是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治税、依法带队的能力和水平。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导向,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促进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

二、2022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谋划

2022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从党的百年奋斗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坚持和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以落实“四精”为导向,锚定税收现代化目标,全面落实省局、市局工作部署,聚焦管理强局、管理强税,在“抓好党务、干好税务、带好队伍”中绵绵用力,久久为功,高质量走好新发展阶段灌南税务新征程,不断提高税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法治化水平。

(一)坚决捍卫“两个确立”,推动党的建设更有力。抓常政治理论武装。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拓展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和推动税收改革发展成效,切实增强在新形势下运用新思想推进税务法治建设的能力;抓深党建法治融合。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总局《关于切实发挥党建引领作用 促进党建工作与税收业务深度融合的若干措施》,始终坚持把党建工作与法治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抓实管党治党责任。持续落实“六位一体”全面从严治党新格局,细化各方责任。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落实纪律作风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高压态势为常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为法治税务的建设保驾护航。

(二)严格规范“精确执法”,推动政策落实更有序。持续优化税收执法方式。用好新型执法方式促进遵从,在提示提醒“双推送”应用上取得突破,同时兼顾说服教育、约谈警示等手段,将“说理式”执法覆盖到案件检查、审理、执行各环节;提升税收执法精确度,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确保每一次执法前都经过充分地案头分析,每一次执法的形式、内容、程序都准确;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各项制度要求,把制度作为税收法制工作的重要抓手。

(三)切实深化“精诚共治”,推动协同治税更有效。完善税务执法新体系。健全重大征管措施法制审核和效用评估机制,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参照“判例库”实施行政处罚;加强税务执法行为管理,加强内部监督检查制约,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有效防范执法风险,提升执法精确度;健全与外部门的合作协作机制。切实强化税收司法保障,做实公安派驻税务联络机制,健全与检察机关的检察建议协作机制,健全与法院在税款追征、破产清算等涉税领域的协作机制;充分发挥税务部门双重管理体制优势,推动工作同向而行、统筹推进,推动健全党政领导、税务主责、部门合作、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税收共治格局。

(四)着力加强“精准监管”,推动治理效能更有质。以深化一体化综合监督为契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标本兼治防范重大税收风险。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最大限度降低法律风险,提高税收执法活动的“能见度”“透明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做好权利救济和税费争议解决工作。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确保每一项重大决策都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公开职责,做好信息回复工作;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处理流程的规范化建设,切实发挥复议委员会集体审议作用,同时注重运用调解和解方式化解争议,让纳税人在复议案件审理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开展法治宣传。发挥现代化信息手段,按照贴近时代发展、贴近社会热点的要求,结合“税收宣传月”“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开展税法宣传,做好充分调研准备,确保宣传方式新颖有效,切实提升纳税遵从。

(五)坚持落实“精心带队”,推动干事创业更有方。促进队伍结构更“优”。落实“带好队伍”,注重选拔各年龄层次优秀干部,有序打通晋升通道,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法治教育培训活动,同时把“干多干好干出彩”作为干部选任工作的鲜明导向;促进队伍素质更“强”,将法治思维,法治理念作为税收法治的突破口来抓,全面提高依法治税、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素养;促进队伍活力更“显”,积极选树基层先进典型,发掘一批肯担当、能战斗、敢攻坚的基层单位、干部及党支部,将干部学法的成绩、守法的实绩、执法的业绩,作为年终考核、评选评优、职务升迁、人员去留的重要依据, 营造法治氛围,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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