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姑苏区(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税务局
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03-31 09:51 访问次数: 来源:苏州市姑苏区税务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姑苏区(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税务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在市局党委和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姑苏区局规范行政执法,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切实推进姑苏区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较好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通过制度化、法治化方式推动税收工作。区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定期开展法治专题学习,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坚持开展学法活动,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政治方向、重要地位、工作布局、重点任务、重大关系、重要保障,切实在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中加以贯彻落实。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不动摇,依法依规组织征缴各项税费收入。2021年,全区累计组织各项收入290.11亿元,其中税收收入163.87亿元,社会保险费收入115.13亿元,非税收入11.11亿元,完成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9.27亿元。

(二)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让减税降费红利直达市场主体,不折不扣减免,确保该减的减到位、该退的退到位。加强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分别面向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科技创新企业、制造业中小微企业、机动车销售企业等纳税人群体靶向推送最新政策及办税提醒,共推送微信提示80批次。

(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严格落实国家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有效降低市场主体税费负担,激发市场活力。及时研究解决政策落实中的具体问题,确保减税降费政策全面、及时惠及纳税人。增强服务意识,积极采取措施优化纳税服务,组建网格员团队,充分发挥专业化服务团队的作用,针对个税汇算、电子专票推广等重点工作实施网格化辅导模式。持续推广“江苏税务”APP和苏州税务“微办税”小程序,引导更多税费事项网上办、掌上办。

(四)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认真落实中央“六稳六保”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重点行业的特点,开展个性化辅导,问需问计于纳税人,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深化“春雨润苗”专项行动,探索实施“一户一档”“一户一策”,开展“滴灌式”宣传辅导,助力小微企业发展。为落实支持姑苏区总部经济发展的战略布局,区局编写《姑苏区总部经济税务服务全攻略》,为总部企业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网格化的精准服务,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大局。

三、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区局主要领导牢固树立依法决策的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注重听取相关科室、公职律师或者法律顾问的意见。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区局的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过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二)做好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1号)要求,进一步规范审理工作流程,严把审理关。依托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区局重要业务布置、重大执法行为。本年对重大纳税评估案件、土地增值税清算案件、股权转让案件、房地产交易税收等组织集体审议,对案件的事实、程序、证据、法律适用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审核,确保执法决定合法有效,更好地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扎实做好行政执法公示平台相关工作,及时做好信息更新维护工作。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区局配备30台执法记录仪及3个税务约谈室,在新办异常户、电子税务局申请增版、增量退回、长期零申报户、纳税评估等约谈环节启用税务约谈室,在实地调查环节启用执法记录仪。认真组织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对罚款数额较大的税务行政处罚、税收保全措施及税收强制执行等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二)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全面贯彻落实《长江三角洲区域申报 发票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长江三角洲区域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以及《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的规定。对基层执法中存在的文书不规范等问题进行归纳分析总结,提高执法案卷、文书的规范化水平,促进涉企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五、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创新方式化解纠纷。积极探索建立由税务部门主导,纳税人、税收志愿者、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共同参与的诉求有效收集、快速响应和及时反馈的渠道,建立“纳税人之家”新平台,完善网格员联络制度,掌握问题,及时处理,坚持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积极贯彻纳税信用修复机制,鼓励失信企业主动纠正税收违法失信行为,依托信用预警平台对参评企业涉税行为按月累计扫描、预先评价,确保纳税人第一时间知情并纠正失信行为,及时消除不良影响及提升纳税遵从度。

(二)优化投诉举报案件管理。建立和完善对纳税人投诉、举报等涉税涉费诉求的多渠道接收机制,对于举报案件做好及时派发、按时答复和后续管理,对于纳税人的合理诉求第一时间受理、解决和回复,全力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强化内部监督管理。每季度组织开展政策落实风险应对抽查,对重要的执法行为组织集体审议和定期抽查,通过内部监督来掌握问题,及时纠偏,最大限度降低执法风险。抽查增值税税控系统技术维护服务费退费情况、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等措施的落实情况,精准实施税费优惠政策措施执行的监督检查,推动工作提质增效,确保税费优惠政策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二)稳步推进督察审计监督。接受总局上海特派办、总局广州特派办、苏州市税务局对执法事项和内部财务事项的督察,同时接受纪检监察、审计等外部门的监督,针对督察、审计等部门发现的问题,制定问题清单,对照清单逐条整改,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七、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

(一)依法透明主动公开。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要求及时更新政务公开基本栏目内容,不断增强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审核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加强公开信息合法性、合规性审查, 2021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1件次,严格按规定办结。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紧密围绕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的工作要求,积极拓宽税法宣传的深度和广度,与苏州市平江实验学校联合开展“精诚共治开新局 税法宣传进校园——开学第一课”活动,通过主动走进校园给学生上一堂生动有趣的税法课,让更多青少年从小树立依法诚信纳税意识,根植税收法治精神、法治理念。

九、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一)以考促学打造法律团队。鼓励干部以考促学不断提升业务能力,近年来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数逐年增加,探索将更多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充实到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队伍来,培养公职律师,通过打造法律团队,不断增强行政执法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提升行政争议化解能力。

(二)法制培训提升执法水平。为提高全局执法行政水平和综合素质,全年组织6期执法人员法制培训,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等专题学习,不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确保力量配备、能力水平与新时代工作任务相适应。

下一步,区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法治政府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不断优化执法方式,提高行政效能,致力于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获得感,深化拓展税收共治格局,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政务公开、行政复议等质量,以高质量的法治政府建设助力和保障高质量发展。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姑苏区(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税务局

                                                                                                              2022年03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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