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决定:
免去刘巽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检查一股副股长(正股长级)职务;
免去刘琳玉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案件执行股副股长(正股长级)职务;
免去朱志圣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一股副股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