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江宁区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通知书送达公告(绿科)
| 发布时间:2022-03-09 14:48 | 来源: 江宁区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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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绿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5555536669J):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21〕91号)的规定,您单位的牧龙原墅(清算单位编码:3201020100001591000)已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请您单位自收到本清算通知之日起90日内提供有关资料,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手续,特此通知。
未按规定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江宁区税务局
2022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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